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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不适用于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申请回避的理由

一、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

高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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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刑事律师高文龙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什么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一、什么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二、 防卫过当刑事责任如何承担(一)防卫过当的定罪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

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二)防卫过当的处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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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不适用于什么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防卫过当(一)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二)防卫过当的特征一般认为,防卫过当具有以下特征:1、对于防卫过当,应当依据其罪过形式和客观行为的性质,按照我国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定罪量刑。

2、防卫过当在客观上表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最大损害,但其具有防卫前提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减轻、免除处罚。3、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然有罪过。

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条件上却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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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高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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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刑事律师高文龙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哪些区别,正当防卫需要什么条件

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哪些区别(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法律教育网原创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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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胁从犯的概念是指什么,受胁迫犯罪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一、胁从犯的概念是指什么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具体来说,胁从犯具有以下特征:(1)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

(2)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可以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虽不愿意但仍实施了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被欺骗不知道自己实施的是犯罪行为,或者虽然知道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但是其丧失了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意志自由,因为不具备共同犯罪故意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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