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放纵走私罪立案标准与量刑

一、释义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

1.       放纵走私犯罪的;

2.       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       放纵走私行为3起次以上的;

4.       放纵走私行为,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情节的;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定罪标准

1.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2.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海关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也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放纵走私者会破坏国家的进出境管理制度,给国家的利益造成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此属于故意。

四、量刑标准

1.       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

六、相关司法解释

高检发释字【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