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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个关于无罪辩护和有罪辩护


楼上的朋友,话不要太绝对了。呵呵。如你所言,我今天来回答这个问题是给谁做足疗的?我可是做这里做了八年的足疗,分文未取,倒是贴了不少银子呢。

关于吴案,我没有做过细致的研究,更没有接触到案件的相关证据,故不敢妄下断言,要知道,所有的缜密结论包括律师的辩护意见都须建立在充分的材料占有和研究的基础之上。毛泽东他老先生也早已说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

如果凭我看到的相关报道谈感觉,吴恐怕还是有罪的。当然,这个罪我所指的对象不是受贿罪。因为,一般情况下对于公诉机关没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院不会主动增加(我说的是增加)罪名的。如果必须增加,也应该退回公诉机关补充相应的证据。不然,他们总不能因为吴自己承认行贿就判决犯有行贿罪吧。否则,吴行贿了,谁在受贿?还有,认定吴行贿他人受贿的证据又在何处?

至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法官的判决结果有多少影响,这个真的不好一概而论,关键看个案以及法官的态度。正常情况下,律师辩论只是发表律师的一家观点,对了,法官就采纳。对多少就采纳多少。法官应该全面的审查这个案件,并有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的责任。

比如有罪的案件,辩护人如果做了无罪辩护,会有三种不同的影响:一,法官依据法律和事实做正常的判决,二,法官考虑到平衡,轻判一些。三,律师明显的信口雌黄,引起法官的反感,可能会潜意识地下手重一些。这样说下来你清楚了吧?正确的判决,应该是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判决。律师只是提出其经过自己思考后的看法,提出来供合议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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