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为重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提出准确量刑建议的辩护
律师档案
林奕周律师
所在地区:广东 - 汕头
[点击咨询]
[]
手机:13502958286
电话:-
执业证号:14405200611926553
所在律所:广东腾翔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律师文集更多>>
按专业找汕头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律师文集> 为重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提出准确量刑建议的辩护词.doc
为重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提出准确量刑建议的辩护词.doc
作者:林奕周 时间:2012-07-18
辩护词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等人合共骗取的金额为折合人民币187万多元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能予以认定
理由是:
XXX适用“三年以下”的量刑档次。
二、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诈骗的人数为12人的证据也明显不足,依法也不能予以认定
理由是:
三、被告人XXX在本案中起着辅助或次要作用,系从犯,据此,本律师提请法庭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被告人XXX历史上无前科劣迹,是初犯,提请法庭能考虑这一情节,酌情从轻对其处罚。
五、被告人XXX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此,公诉人也有相同意见。被告人XXX在归案后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破案,提供同案犯线索,在看守所积极改造,今天也当庭悔过认罪。因此,本律师提请法庭能考虑这一情节,酌情从轻对其处罚。
以上意见,望合议庭能够充分考虑、采纳及支持。谢谢!
广东腾翔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奕周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