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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空姐”之惑】辩护律师透漏相关内幕!

  “走私空姐”之惑稿源:南方人物周刊 | 作者:黄昕宇

  日期:2012-09-14

  法庭上,李晓航哽咽了,“我就想自己赚点生活费,这样可以不再跟父母要钱……我一直是他们的骄傲……没想到,犯了法。”

  李晓航曾经是海南航空空乘人员,2008年,因身患疾病无法继续飞行工作而离职。经营起“空姐小店”的网店,销售进口化妆品等海外商品。起初,李晓航以国内其他代购店为货源,收益微薄。

  与在韩国工作的储子乔认识后,李晓航改变了经营模式——由储为李晓航提供用离职同事信息注册的免税店福利账号,李晓航和男友石海东则到韩国免税店购买商品,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回国。

  9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晓航、石海东、储子乔3人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且系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11年、7年、5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在淘宝网输入“代购”二字,检索到相关店铺超过十万家。高频词连起来,是:“空乘”、“留学生”(代购)“免税”“海外正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海外代购交易规模2012年预计为480亿元。

  李晓航的辩护律师张彦告诉本刊,从证据来看,3名被告在进行走私活动时均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2011年4月沈阳海关曾查获李晓航未申报关税的4万多元商品,但直至2011年8月30号李晓航走私案发,沈阳海关没有作出任何处理决定。“如果及时处理,又如何会导致她走私数额的继续累加,以致最终要承担这么重的罪责?”

  对于李晓航来说,没有人告诉她这个“代购”涉嫌走私。张彦相信3名当事人并非明知故犯,更不是“有策划、有团伙”的职业走私者。石海东在口供里称:“了不起罚钱退货就是了。”“3个人的口供都表达了一个意思:如果知道是犯罪,打死也不会做啊。”

  然而,每年因逃税被海关罚款的案例那么多,李晓航却偏是“中枪”的那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认为,这就像一个贪官被抓了,但逢年过节送个小钱收个小礼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只抓他,但难道不该抓他么?“这其实是好事,让这么多从事代购业的人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资深刑辩律师张培鸿则将这一事实追责于作为执法部门的海关。“海关平时不要睁只眼闭只眼,一查起来像晴天霹雳,这简直把法律当儿戏。”“判了也没必要判这么重,属于量刑畸重。”

   张彦怀疑使用重典究竟会警醒公众还是适得其反,丧失人心。他在辩护中说:“不要给老百姓一种‘窃钩者诛’的错觉。”3名被告,其实只是想抓监管漏洞贪点小利讨生活的平凡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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