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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案一审法院刑事判决附带民事原告人不
金正法律团队
没办法,只能等一审判决生效后提出申诉,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
追问: 此案发生在2005年9月28日,06年巳二审终,案发后我到省检察院、省法院等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终审后07年交申诉状到省高检、省省高法今无果。故意杀人案口供“砍一刀”被夺刀,后用板手击被害头脑数下,被害倒地逃跑。与尸检“4刀伤”和数钝器伤”不符。其封闭杀人现场二人证言:被告“砍一刀”夺其刀,不是事实的“砍一刀”惊人一致,但与尸检“4刀伤”事实矛盾极大。本案其口供、证言与尸检事实矛盾没有当庭责证,更没有指纹鉴定,没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充分确切证据,本案被害十余重伤全集中头脑,身体无反抗伤。一审判定一人所为,二审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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