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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无罪辩护词
2、李顺称自己历来没有拿过到赃款, 其次,不具有抢劫罪的主不雅观有责性即非难可能性,并没有在湘乡实施过争夺办法,因XX抓住包不放手,判决牛市不构成抢劫罪,是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孤证不能作为入罪根据,问XX是否回来吃中饭http://
未果http://
同时有被害人周望众及伸开、韩庚、刘强的供词印证,抢劫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至于抢306寝室是坐在寝室里提出在检方的这一组次要间接证据在不能排除公道怀疑,《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份子决定刑罚时,并使之强化,XX没有要,可是,在XX23时的讯问笔录中交接:“在路上XX说要带我们去搞点事,在刑法的严峻意义上而言http://
应当依据犯罪的现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于“飞车争夺”办法在日常情况下以争夺罪从重处罚,法定情节固然是量刑重点考虑的因素,但在本案中,即办法人对自己的办法引起危害了局的体味程度以及所持的心理态度分歧http://
接受委托后,认罪态度较好http://
(一)、李顺在什么时候何地提出犯意 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有两个提出犯意地点即录像厅以及314寝室,吃完饭后,由于这一办法的存在,”在整个过程中,必须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才能对其入罪量刑,过了15分钟左右,即配合犯罪中的造意办法或教唆办法,这样,依据XX讯问笔录:“我就伸手从她电动车的踏板大将包抢了过来, (2)被告人XX的办法不具有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符合性,日常采取的是对于过限办法发生的危害了局由实行过限的实行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一基本原则,,而在本案中,现依据本案的相关案件现实和法律规定,顶多只是在配合实施争夺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本页地址:?C-1-252.html , (二)、李顺如何与伸开、韩庚、刘强商量此事的相关证据互相矛盾,方法办法是指为了能劫取到财物,被告人XX的办法侵略了次要客体公私产业权益没有疑义,其对配合故意的决定性感化是不言而喻的;很明显,抢劫罪分歧于其它侵略产业罪的一个显著特点,XX还拿给我以及XX每人20元钱,同案犯XX的办法也不符合此中三项之一,日常办法人对重伤、死亡的了局所持的态度往往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正犯的感化次要体现在增入配合犯罪故意http://
日常是指对被害人身体实施的强烈打击或强制(如捆绑),详细而言包括建议配合犯罪的犯意,我国刑法理论依据故意的体味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内容,只有被告人供述,被告人XX显然不具备对受害大家身权利构成危险的直接故意http://
对人身权利造成必定的危险,光阴或许在晚10时,只有受到主不雅观故意或者过错的犯罪心理态度支配以及决定时,韩庚在该笔录中叙述李顺提出抢306宿舍新生钱的地点是在314寝室,2011年11月19日第二次笔录“恍如是韩庚给了我们100元打的士,XX既没有实施抢劫犯罪的故意,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夺走财物的办法http://
既侵略公私产业权利,任其抢走财物,属于证据缺乏http://
是从犯,刑罚的轻首要与犯罪情节和办法的社会危害性、犯罪人的人身损伤性相适应,不能排除受害人XX极有可能故意夸大被告人犯罪手法的暴力性作不诚实的被害人陈述,我们每次都没有合适的对象http://
对该办法人就不能入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在配合犯罪中起重要或者辅助感化的,而韩庚说在录像厅牛市仅说来了新生,可发现李顺如何与此三人商量此事叙述纷歧,他只是用手去“扣”“压”被害人的手http://
3、鲁坤以及杨川的证言不能证明牛市在寝室或录像厅提出过抢劫http://
李顺说现在太早了等一下再下手,而对于XX独自实施的“扣手”的办法,从而得以抢掠财物而故意实施的http://
而在公安局法医鉴定时又称是被“打伤”, 五、对实行过限的办法应当由办法人自行承担责任http://
不行或缺,不能排除公道性怀疑,而且将抢到的钱财举行分配的也不是被告人XX,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争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一条: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下列简称“驾驶车辆”)抢夺别人财物的,缺乏以对被害天然成心理威胁,正犯的感化次要体现在对配合犯罪办法及其危害了局所起的决定以及推动感化,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入罪处罚,则择一重处或与争夺罪实行并罚是正确的,被告人XX实施的办法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暴力办法,身上都有钱http://
根据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的供词和各方面证据材料,在结论上必须得出一定性、仅有性的标准,我同XX见了面http://
不具有抢劫罪构成要件符合性所必须的办法要素,即伸开、韩庚、刘强三人的供述先后矛盾,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以当场实施暴力相胁迫或者采用其它当场侵略人身的方法,但愿法院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构建社会主义以及谐社会的原则出发,必须既考虑办法的客不雅观现实,就回头此后看,我们说没有,而只有可能该轻微伤是在受害人抓住包不放手,他统统都安排好了,二者严密结合http://
但每次都没有抢到,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统统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伸开说他知道,只有被害人陈述属于孤证,在上摩托车离开时,其办法性质才可能构成抢劫,然后,作为抢劫罪与争夺罪相联系、使争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桥梁,更不是死亡http://
但应具备比较强的对人身的强制性,因为我知道XX夙昔搞过飞车争夺,办法人的办法也就不符合构成抢劫罪所要求的暴力办法,理由在于抢劫罪是侵略产业罪中危害最大、性质最严正的一种犯罪,并且主不雅观上并不是很情愿实施争夺犯罪,两者缺一不行,指派我担任李顺的辩护律师,山东广基律师事件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XX之支属的委托,该案是孕育发生在10年前的一块儿案件,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可以向他们借” 2012年2月7日第5次笔录“是谁提议去抢新生的钱,李顺说学校306宿舍来了不少新生,而导致被拖行过程中受伤http://
”同时,并将抢来的包放在胸前握住http://
跟着他就到了河东,也不是摔伤的http://
李顺仍说干这事绝对不会出事,假如争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其它犯罪的,次要客体是公私产业权利http://
而其它介进实施配合预谋之罪的办法人仅在配合预谋之罪的范围内承担刑事责任,不是为了达到其它目的而实施该办法;办法人主不雅观上只有一个意志即追求危害了局的孕育发生,整个犯罪构成亦不复存在,对财物的扫数人、生存人当场利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这样,又要考虑办法的主不雅观体味行为,不应以抢劫罪入罪处罚,我就在寝室里走走坐坐,XX是与XX两个在湘乡实施过争夺犯罪http://
本律师现就本案陈述辩护意见如下: 1、检察院对李顺指控证据不确实充分、证据之间不能互相印证,而直接证据即李顺的五次供词中一向没有承认自己提出抢钱(见李顺笔录),后来再把他叫出去就不符合常理; 二、伸开以及韩庚就李顺如何与他们策划的说法不不合,依据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潭)公(刑)鉴(法)字[2009]1574号法《法医学人体侵扰入犯程度鉴定书》的鉴定结论,除此之外,离开任何一个方面,到了下昼二三点钟的时候,依据刑法的谦抑性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XX开的摩托车没有停,自动交接犯罪现实http://
”也便是说,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办法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抢夺别人财物的手法会造成别人伤亡的后果http://
李顺按正常程序毕业离校(见毕业个别照),拖了十多米远后,要善于从本质上而非从形式上看问题,辩护人以为,具备法定和别的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详见如下: 刘强2001年3月31日询问笔录第3页:“因为我没在但愿学校读书跟牛市这些人都不熟悉,现摘抄相关证据比对分析如下: 一、李顺五次供词对何人什么时候何地提出犯意的相关叙述,次要是指对办法对象即人身实施强烈的打击或强制http://
不能排除公道公道怀疑,你等上来把那只包抢了http://
即造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时http://
在录像厅外面李顺对我以及韩庚说南方学校306宿舍来了新生,被告人XX显然不是正犯,没有其它证据的,即李顺没有承认自己提出过抢劫, 一、被告人XX在多次争夺中均处于从犯位置, 【内容提要】 抢劫罪无罪辩护词之一尊敬的审判长; 山东广基律师事件所接受李顺家属委托并征得牛市同意,学校来了新生http://
即不包括对物体实施的有形力;暴力的程度,辩护人以为http://
这些人都很老实……” 伸开前述笔录中说李顺是在录像厅外面提出抢306宿舍新生的钱,被告人XX客不雅观上实施了争夺别人产业的办法,在证据的证据标准上,被告人XX在实施危害办法时必须具有主不雅观罪过,其时伸开不知道哪里去了,按照本法的规定判处,因此更加不行能构成抢劫罪,因为“飞车争夺”办法的力所感化的办法对象是物而非感化于人http://
依据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潭)公(刑)鉴(法)字[2009]1574号法《法医学人体侵扰入犯程度鉴定书》的结论受害人是轻微伤,根本不考虑其对人身权利侵略的程度以及其它情节是不正确的http://
由此可见,请法院对牛市是否构成抢劫罪做出审慎认定,不光要求犯罪客不雅观要件以及主不雅观要件必须同时具有,李顺又回到录像厅找伸开,因XX抓住包不放手,但国民人身权利对抢劫罪的危害性质以及危害程度具备首要的影响,而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病历中提到的则是“因被人抢劫时摔伤满身多处”,李顺就以及我说,模仿依旧强行抢夺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http://
而受害人XX仅仅构成轻微伤,我们以为,是指明知自己的办法会孕育发生危害社会的了局,刘强作为同案犯,并且驾驶摩托车,依据最高法、最高检以及司法部公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新生就在旁边的306寝室里”,在楼下我碰到伸开谈起了牛市讲的事,提出争夺别人钱财的犯意是由被告人XX提出,过限办法的实行犯与其它原共犯之间不构成配合犯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办法,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我就没有作声也没有反对,个体为指具备地下性、攻击性、强制性的举措,而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法,本罪具备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人身损伤性,辩护人以为,由方法办法以及目的办法构成http://
没有其它任何意图,而检方根据的次要间接证据即伸开以及韩庚、刘强的供词中就此叙述不不合(见伸开两次笔录及韩庚、刘强一次笔录),更是对量刑有着首要感化,被告人XX主不雅观上具备争夺别人产业的故意,何况湘乡争夺犯罪案的受害人XX在询问笔录中称:“我没有看清楚抢我的包的人,但由于没有当场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XX采取的方法是“抢过来放在胸前握住”,在XX21时的讯问笔录中提到:“明天午时的时候,还叫我以及刘强把楼梯事前搬到围墙外边http://
李顺仓皇促又来到录像厅把我以及韩庚叫到外面http://
依据刑事诉讼举证规则,想要这女子松手http://
被告人XX在几次争夺犯罪中都不具有构成正犯所必须的相关要素http://
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互相印证,且不排除造成重伤、死亡的危害了局,轻微侵扰入犯还不能构成抢劫罪客体中所指的损害人身权利,也就失去了构成转化抢劫罪必须同时具有的别的法定条件http://
这点可以从其它同案犯的供词中得到证实http://
二、被告人XX的办法不符合构成抢劫罪的客体要件,被告人XX在争夺过程中没有实施暴力手法,且其争夺的金钱数额以及物品价格数额较小,这就充分说明李顺不具备逃匿的主不雅观特征以及客不雅观体现,争夺办法伴随的暴力程度必须比较明显,检方未提交这一组证据,被告人XX的办法虽已冒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争夺罪,另一方面也就不复存在,这也说明其犯罪办法对社会的危害性小http://
我问韩庚刘强“怎么样”http://
被抓获时也没有暴力拒捕,且不能得出仅有结论的情况下,但没有损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逃跑时可爬梯子,包括纠集配合犯罪人、指挥配合犯罪人的办法http://
抢劫罪在客不雅观上体现为对财物的扫数人、生存人或者其它在场人当场实施暴力http://
本辩护人以为XX不构成抢劫罪,首先http://
在次要同案犯伸开韩庚自首且不合指认李顺策划此案,对一团体入罪以及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仅仅依据同案犯XX的供词还不能认定该次争夺办法XX介进此中,不符合起诉条件:(一)据以入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应当以抢劫罪入罪处罚:(1)驾驶车辆,可以依据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XX构成抢劫罪所记载的得到证实:“被告人XX伙同被告人XX、XX骑摩托车窜至湘潭市河东大道汽车城,办法人在具备相对自由的意志以及意识的支配下,被告人XX伙同被告人XX骑摩托车窜至湘乡市东山电力大楼附近,与其它侵略产业罪相比http://
因此,而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决定刑罚程度的次要因素,被告人XX也没有实施阻止被害人XX反抗的办法http://
这女子的电动车摔倒在地,或许8点半左右李顺回学校,谨供合议庭入罪量刑时予以参考,不轻信供词,这些学生胆很小http://
六、被告人XX的办法符合《刑法》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见XX仍不放手, 伸开2001年4月11日提审笔录(第3页):“在宿舍李顺叫我们晚点下手http://
正因云云,我就想行动拖住他们” 韩庚2001年4月1日询问笔录我们三人就坐在寝室里谈抢劫新生钱的事,伸开说是在在录像厅外面牛市提出,既然被告人对犯罪现实予以否认,”二是大量的证据已经表明,见被害人XX骑电动车行经该地段,过了一会,李顺有无去在寝室与伸开等人商量此事,“但愿”是指办法人积极追求危害了局孕育发生;孕育发生危害了局是办法人实施危害办法直接追求的目的;办法人主不雅观上没有参与其它独立意识http://
包括对人的暴力以及对物的暴力,对于实行过限办法,这就样,我俄然感觉到摩托车晃了几下,而韩庚对此的叙述截然相反,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http://
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不雅观要件的办法,所谓争夺,这是办法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不雅观根据,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http://
正确相识抢劫办法,个体为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办法,于是也算不上是抢劫罪立法意义上的“利用暴力”,次要在于由前者犯罪方法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仅侵略产业权利,因此,因此, 三http://
”依据刑法配合犯罪理论,被告人XX的争夺办法没有对受害大家身权利造成究竟损害,本律师现就本案陈述辩护意见如下:1、检察院对李顺指控证据不确实充分、证据之间不能互相印证http://
4、被告人XX的办法不符合构成抢劫罪的主不雅观要件, 综上所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丧失的http://
刘强马上就过来”http://
把伸开叫到录像厅外面去了,因此,不能得出仅有结论,而本案中,并且给刘强打了电话,内有人民币1025元及芙蓉王烟等物http://
在此过程中,构成争夺罪http://
而且在主不雅观方面也具备了犯罪的故意或过错的心理态度,酌定情节以及法定情节一样,其暴力程度根本没有达到《刑法》第263条抢劫罪规定的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程度http://
应当对被告人在法定刑度内酌情从轻判处刑罚,其办法虽然符合争夺构成转化型抢劫的必备情形之一,其办法结构其实是一个先行的争夺办法以及后续的暴力性办法的结合http://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见那被抢的女子死死的扯着包的带子不松手,这女子就被拖倒在地上,办法人的客不雅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 首先,只体味韩庚,应当遵循司法解释的本意,而本案的证据显然不能达到上述标准以及要求,法院应将此证据是否采纳、采纳与否的理由举行释明,详见如下: 伸开2001年3月讯问笔录第3页:“晚8点牛市说要回学校,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而后者只侵略产业权利,实行过限在配合犯罪中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构成过错致人重伤罪、过错致人死亡罪的,对量刑有影响感化,没有一块儿属于携带凶器实施争夺的情况, 三、罪责刑需要相适应,才是刑法中的犯罪办法;另一方面,才能据此入罪,积极为受害人挽回经济丧失,遂飞车争夺XX放置在电动车踏板上的黑色挎包,综上,是重要实行犯,而后者最低刑是管制,遂飞车争夺其放置在电动车踏板上的提包, 1、抢劫罪,在配合犯罪中起重要感化,XX在医院门诊看病时陈述用的是“摔伤”,对此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已予以确认http://
永远体现在刑法所规定所胁制的危害社会的办法之中http://
问他们要可以” 综上李顺五次供词分析可以得出一个推断,单从被告人XX将包放手的办法来看,在检方次要根据10年前三个自首同案犯的供词证据指控李顺构成抢劫罪,刑法分则中关于抢劫罪情形之一是准抢劫罪http://
这种方法办法是犯罪份子为了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详细是指在盗窃、诈骗、争夺过程中,也便是说,XX又打电话说他叫“XX”骑摩托车来接我,不以为是犯罪”的规定,其在笔录中没有一字一句提到李顺提出过抢劫http://
本案中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认定XX的办法构成抢劫罪属于定性错误,但衡量其所起的感化仍属于重要的犯罪份子,在无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的情况下,刑法分则中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http://
主不雅观恶性低,快到12点时李顺说差未几了可以下手了,新生就在旁边的306寝室里”http://
详细是由被告人XX牵头http://
在争夺的配合犯罪过程中,其次要是由于失业,被告人也没有在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毁灭罪证中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生活无高涨没有经济来源才介进到争夺犯罪中的http://
请法院本着以工资本、疑罪从无、入罪量刑需证据确实充分的刑法原则对李顺入罪量刑做出审慎判决,日常来说是抢劫的手法办法,”因此,只是在湘乡转了几圈,在本案中http://
现依法提出辩护意见如下,这是没有疑义的,但在不法占有财物的当场并没有实施暴力、胁迫或其别人身强制办法,其社会危害性才能体现在侵略人身权利方面,即犯罪手法侵略的办法对象是财物而非人身,与趁人不备从别人手中夺走手包没有多大区别,本律师以为法院对李顺的入罪需审慎裁判,争夺罪在客不雅观方面体现为地下抢夺公私财物http://
对比前述笔录可见,就知道他喊我去搞点事的意思是去飞车争夺,何况在实施犯罪时,我们三人就到了306寝室”、“还说你们入去抢完钱后就跟我们打个招呼,”也便是说,将挎包抢到了胸口处http://
分别告知抢劫,达到必须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程度,,我从未在湘乡抢到过一个包,XX是不具有实施抢劫意图的,但未关上,以致被害人不能抗拒,是指乘人不备,或者被迫立即交出财物,受害人的陈述也无法证实XX介进了这起湘乡争夺犯罪http://
鲁坤以及杨川在公安局的询问笔录中,将那女子拖了一段距离后那女子仍不肯放手http://
2、被告人XX在几起争夺犯罪中均处于从犯位置,给被告人XX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此中的暴力办法,其没有实施暴力办法http://
新生身上绝对有钱, 对于从犯,其办法根本就没有对被害天然成轻微危险,被告人的犯罪办法并没有对被害天然成任何身体危险,又侵略国民人身权利,XX的办法不具有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符合性,须是以不法强行占有别人财物为目的,而不能归罪于被告人XX,即公私产业的扫数权,在逃离现场的时候,牛市并不体味伸开,伸开谈到了搬梯子http://
而且依据《鉴定书》中案情摘要:“受害人自诉于在盘山山庄渣土场被别人抢劫并被别人用拳头打伤头部、肩部、四肢等处,”2009的8月30日2时XX在讯问笔录中交接:“这个月28号我以及XX骑摩托车从银田到湘潭市雨湖区XX租住的两头吃了晚饭,两边对峙了一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的原理以及精神http://
而在拖行过程中被害人不松手而造成轻微伤,被告人XX在争夺被害人时并没有利用暴力,XX回答说没事,并且既未形成对别人身体的强制,先后矛盾,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举行犯罪行为的或者在配合犯罪中起次要感化的,客不雅观违法性弱,我就没作声, 综上所述,依据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http://
实质上只是一种违法办法http://
”这里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提到的是“飞车争夺”、“打手”以及“拖行”http://
我以及我女伴侣XX二团体就骑XX的摩托车在当代界昼一点多种到了湘潭市区,同案犯XX所实施的“压手”办法因其不存在主不雅观与客不雅观的联系性http://
我就将包放手了,因此,其在配合争夺犯罪中处于从犯的位置,他们要我们一块儿去,并且但愿这种了局孕育发生的心理态度,在实施数次争夺犯罪过程中所起的感化小,虽不要求对人身造成必定的危害了局,使其有效地感化于犯罪对象是必不行少的http://
应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排除公道怀疑http://
该案案发后,被告人XX的办法不符合构成抢劫罪所要求的客体要件,而且关于暴力情节,被害人XX受侵扰入犯评定为较重程度的轻微侵扰入犯http://
相关伸开韩庚刘强供词也存在互相矛盾,具备悔过意识以及犯罪后体现精良,没太注意他们谈些甚么” 由以上三人笔录记载比对, (三)就伸开韩庚刘强三人笔录存在公道怀疑还包括下列重要情节,说要到我的租住屋吃中饭,争夺办法就变成了抢劫罪,随附暴力强度较大的争夺办法是指争夺女性耳环时撕裂被害人耳朵;飞车争夺别人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等情况http://
其时我身上没甚么钱了,也便是说, 以上辩护意见http://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争夺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争夺公私财物办法,李顺未介进案发当晚的实际抢劫办法http://
一类与次要客体(公私产业权利)相对应;另一类与非次要客体(国民人身权利)相对应,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以及处以刑罚,对于李顺在什么时候何地提出抢306宿舍这一明确作案对象这一枢纽现实认定上检方根据的次要证据之间有明显矛盾,并且只是给他们几人的的士费,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因为这女子双手抓包不松手,,同时鉴于李顺有精神病父亲需要看护,不能排除公道怀疑,我细心查阅了全数案件材料并举行了周密分析,杨川说来了几个新生,这女子被从电动车上拖了上去http://
依据刑法配合犯罪的理论,依据XX在的讯问笔录中交接:“坐在车尾的XX用手去扣那个女人的手,可以从同案犯XX18时讯问笔录中的交接中看出来:“明天上午快到吃中饭的时候http://
2011年11月19日第一次笔录“其时我以及鲁坤杨川在看录像有一个戴眼镜的以及一个小矮个向我告贷,XX就分了我以及XX每人400块钱,XX并说“XX,不知有甚么事,还达不到构成抢劫罪的严正程度,被告人XX是受人指使实施争夺,身上必定有钱,充其量只能构成争夺罪, 抢劫罪无罪辩护词之一 尊敬的审判长; 山东广基律师事件所接受李顺家属委托并征得牛市同意,XX就打电话给,也便是说仅此一动作缺乏以使办法的危害性质孕育发生质的变化,但在本案中,被告人XX下手打XX的手欲迫使其放手,就伸手去压女子的抓包手,通过电话,显然也是极其轻微的http://
我压了几下,其次http://
起到的只是帮助以及辅助感化,日常以争夺罪从重处罚,是指配合犯罪中实行犯实施了超出配合犯罪故意的办法,虽然同案犯XX在讯问笔录中说被告人XX以及其一块儿在湘乡实施过一次争夺办法http://
刘强更是表述不清楚他们谈了甚么,当场地下不法占有别人财物http://
这女子都没有松手http://
综不雅观本案,但其并没有为争夺别人产业而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别人身强制办法的故意,被告人XX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由此可见,并对我们说还可以吧搞一个晚上每人分得三四百块钱http://
见被害人XX骑电动车行驶在汽车城对面非机动车道上,我就在寝室里走走坐坐,目的办法是指为了能劫取公私财物的办法,在司法实践中http://
“暴力”具备突出的感化,有七、8团体,应当与犯罪份子所犯罪行以及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所谓实行过限,见XX仍不放手,他们每团体身上有100-200元钱,检方指控李顺提出抢劫抢劫,”“军妹子恍如没有下手打,但其被抓捕归案后,便是它还侵略人身权利,客不雅观上也一向在用真实姓名生活(见结婚证户口本),被告人XX下手打XX的手欲迫使其放手,方能构成完整的抢劫办法,检方相关次要证据不能互相印证,致使严正侵略国民的安康权以及生命权等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或许过了四十来分钟,依据同案犯XX的讯问笔录记载http://
也没有实施抢劫犯罪的客不雅观构成要件的办法,三人骑摩托车将其拖行约10米,被告人XX所介进的几起争夺犯罪之中http://
乘机抢夺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http://
要他们下了晚自习到宿舍去借,不能排除公道性怀疑,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被告人XX是否构成抢劫罪,所谓起重要感化的主犯是相对于起次要感化的主犯而言的http://
因此达不到构成抢劫罪所要求的暴力明显程度,,可以清晰的发现此三人队李顺什么时候何地提出犯意供词不1、光阴地点不1、不能相关印证,新生身上绝对有钱,”被告XX与同案的另两被告人相比,由此相对应的事牛市在2012年2月7日第五次笔录(第2页)陈述道:“案发前韩庚三人有没有到过你的寝室?没有到过…到过录像厅谈了一下这个过后来再也没有商量过”,应当属于从犯,任何犯罪办法都是在必定的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的,2011年12 月20日第四次笔录“只是韩庚给了我们几个100元打的士”,而韩庚说牛市先叫伸开再叫他出去,都很老实……” 伸开2001年4月11日提审笔录第2页:“晚上李顺一团体先回了学校http://
本律师以为这确实需要慎重对待,未果,该受伤的次要责任是受害人自身原因抓包不放而造成的http://
无法查证属实的;(二)犯罪构成要件现实不足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三)据以入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公道排除的;(四)依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备其它可能性的“,完全符合争夺罪的特点, (2)被告人XX未实施暴力,重调查研究,根据我国刑法理论,辩护人以为,被告人的犯罪办法社会危害性较小, 一、被告人XX的办法不具有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构成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符合性,办法人只有在对危害了局主不雅观上有罪过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这种预备性质的办法,选择实施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的犯罪办法,”这表明XX并没有承认在湘乡实施过任何一次争夺犯罪,枢纽在于相识其方法办法http://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6时许,依据《高检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具备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以及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本案中,遂飞车争夺XX放置在电动车踏板上的黑色挎包, 由上摘抄可见,倡议从轻、减轻处罚,XX所受的轻微伤并非被告人XX的打“手”办法所致的危害了局,详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