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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院2011年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052件
今年“两会”期间,民间借贷立法问题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民建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应适时制订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从立法层面来规范民间借贷关系。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也提出,要及时研究出台加强民间借贷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或放贷人条例。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浙江省人大代表周德文也通过民进中央及其他全国人大代表递交了民间借贷法和民间投资促进法草案。
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民间融资日渐活跃,积累的金融风险也备受关注。2011年,浙江温州因民间借贷危机而频频出现企业倒闭潮和老板“跑路”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本报视点版将以温州为典型样本,刊发系列报道,对民间借贷现状和监管、立法等问题作深入剖析,以期寻找到破解民间借贷困境和纠纷的良策。
□关注民间借贷纠纷
本报记者陈东升? 本报实习生陈逸群
“2011年,温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052件,收案标的额113.434亿元。”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蛟龙近日透露。
“与2007年相比,增加了4倍多。”一位来自企业界的温州市人大代表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一数字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间借贷在温州的涉及面之广、影响程度之深。
民间借贷纠纷5年增4倍多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二审审理,庭长鞠海亭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2007年之前,温州民间借贷相对还是比较平稳的。2007年,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2896件、审结2775件。从2008年开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收案数大幅度增加,至2011年,高达12052件,比2007年增加4倍多。
温州地处我国东南沿海,血缘、地缘、业缘等非制度安排的地方文化发达,民间借贷一直是亲朋好友之间互相帮助、解决生活生产困难的重要救济途径。
但从2008年开始,民间借贷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温州市中院的一份研究资料表明,2007年,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标的额为2.05亿元。2011年,审结的标的额为53.86亿元,5年间增长了25.27倍。
再看民间借贷案件平均收案标的额。2008年,此类案件的平均收案标的额是20.07万元,2011年增长到94.12万元,3年间增长了3.69倍。
“这说明民间借贷已不仅仅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助行为,其借贷范围、借贷性质都已发生很大变化。”鹿城区法院院长周丰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去年,该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涨幅明显,以1月到9月统计数据为例,收案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案件81件,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的32件,1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12件。
年息180%高利贷压垮企业
温州市中院的研究资料表明,2011年,法院受理的12000多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涉及企业、企业主、企业主家庭成员的案件占一半左右。
记者在瓯海区法院采访时了解到,2011年,该区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系企业主、企业主家庭成员的比例为77.34%。龙湾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也介绍说,“我们区法院近期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企业作为被告的60件,涉案金额2.07亿元。”
调查表明,温州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绝大部分为高利贷。
鹿城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鹿城区法院反映,诉讼到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书面约定的借款月利率一般在3分左右,实际上,部分借款月利率达4分到6分,个别甚至高达7分到10分,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到高利贷的占9成。
龙湾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该院近期审结的326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约定月利率2分以下的89件,2分到3分的43件,4分到5分的21件,5分以上的4件。未约定利息的169件,占51.84%。
“我们审理过的一件案件,借条上未写明利息,一查发现,双方私下约定的月利息竟然为15%,这就是说,年利率是180%。”乐清市法院一位法官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
如此高利息,也吸引了众多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纷纷涉足民间借贷,以谋取暴利。据不完全统计,温州市目前有担保公司195家、投资咨询公司1745家、典当行60家、寄售行396家、旧货调剂行132家,共2528家。
“虽然法律法规规定,这些中介机构不能从事民间借贷,但实际上大多数都涉足民间借贷。”鞠海亭介绍,担保公司介入的案件,往往以担保公司内部人员、直接关系人等个人名义出借资金,借据是格式合同,注明现金交付,利息空白或很低,开庭时,原告本人一般不出庭,全权委托律师,对借款细节语焉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