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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涉嫌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
6月24日早晨8时许,马某某等3人组织煽动青海豪龙市场部分股东、经营户60余人,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有关条款之规定,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城东公安分局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6月21日青海玖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权属的青海豪龙市场进行拆迁引发纠纷。事发后,相关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做劝导工作,告知广大经营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马某某等人不听劝阻,组织煽动他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笔者呼吁广大市民以此为戒,汲取深刻教训,通过法律渠道理智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方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