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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辩护问答
问: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去买毒品,他买后被抓着,我回来被抓着,最后给我的定的是贩卖、运输毒品罪,而只给他定贩卖毒品罪,我为什么比他多个罪名?
答:这可能有以下情况:
1、如果你们共同购买毒品,则你与你朋友均构成了毒品共同犯罪,罪名因你们主观目的的不同而不同。如你们购买毒品的目的是牟利,则你们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如果你们购买毒品的目的是为自己吸,则你们可能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运输毒品罪等。
2、如果你们只是一同去购买毒品,但购买的毒品为各自所有,则你们不属于毒品共同犯罪。而是同时犯。则只能按各自的犯罪定罪处罚。
3、根据你的介绍,如果你是在购买毒品返回家后被抓获的,因你具有携带毒品回家的这一行为环节,则你可能构成了贩卖、运输毒品罪。而你朋友在买后即被抓获,因他缺少运输的环节,则他只构成了贩卖毒品罪。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凡是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四种罪名行为之一的,就可以按照该行为来确定罪名。如果实施了两种以上行为,则按照数行为来确定一个罪名,如贩卖、运输毒品罪,则不实行数罪并罚。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