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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效的刑事鉴定结论在民事起诉可以否定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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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 悬赏分:0分
提交时间:2009-10-22 11:16:00
已生效的刑事鉴定结论在民事起诉可以否定重新申请伤残鉴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打架至伤,经临床法医鉴定结论是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未达到十级残疾。鉴定时间是原告出院后一个月后做的鉴定,鉴定出来后,原告和被告都没有争议认定事实,十个月后,法院判决被告负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及一年六十九天的误工费合计人民币叁万肆千陆百多元。被告全额赔偿原告自称还未全愈继续治疗要求被告赔偿后续治疗费捌万元,法院不支持,根据医嘱法院判决待后续治疗实际发生起诉追偿,三年后原告民事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后续治疗费残疾费并重新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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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10-22 17:17:00
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
已解决的相关伤残鉴定法律问题
问题回复区
回复时间:2009-10-22 15:23:00
有证据才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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