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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有罪辩护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金洁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一审的辩护人。开庭之前,我们依法会见了被告人金洁,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辩护人对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和认定被告所触犯的罪名等均无异议。在此基础上,我们就本案的量刑提请法庭慎重考虑以下一些情节:
被告***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从无翻供、毁供的情况,能主动认罪,并深感后悔,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三、被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无论是从主观的犯罪动机,还是在归案后的认罪态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无论是社会危害性还是主观恶性都不大,依据最高法院发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的规定,应当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