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医疗事故 >

强制医疗辩护词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判多少年?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强制医疗辩护词

张青松律师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人身伤害犯罪往往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然而在刑法中,针对他人身体而实施的犯罪有多种,而且也多使用暴力并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如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取证罪、抢劫罪等。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只要刑法对此另有规定,则不能以伤害罪论处。

强制医疗辩护词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哪些必须指定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指定辩护的特征有:(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法院来指定;(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详细

强制医疗辩护词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的委托辩护辩护权是指法赋予当事人及其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现代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1)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

...详细

更多关于 强制医疗辩护词 的内容,请查看:人身伤害 频道

过失致人重伤罪辩护词

张青松律师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所谓人身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性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等。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则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住宅不受侵犯等。

过失致人重伤罪辩护词什么是过失重伤罪,过失重伤罪判几年,如何处罚?

一、什么是过失重伤罪(一)过失重伤罪的概念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二)过失重伤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二、过失重伤罪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详细

过失致人重伤罪辩护词什么叫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认定

一、什么叫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有以下特征:(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