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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贾某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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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eegar369 发表于 2012年07月12日 22:08:08

新刑诉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一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2 # orlane 发表于 2011年06月25日 23:30:53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修改稿)》第169条规定:“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经委托人授权可以对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二)陈述案件事实;
(三)出示、宣读本方证据;
(四)申请法庭通知本方证人出庭作证;
(五)经审判长许可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
(六)对对方证据提出异议;
(七)对对方代理人的不当发问提出异议;
(八)发表代理意见。”

1 # 风雨一肩挑 发表于 2009年08月21日 1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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