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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气小子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父亲委托,并经被告人XXX同意,我们担任XXX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庭审。在庭前的阅读案卷、会见被告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XXX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是犯罪预备阶段,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2011年3月19日,XXX、XXX由于在二七区刘寨村玩赌博机输钱萌生抢劫的念头,次日购买作案工具后预谋抢劫未果。2011年3月22日凌晨,二人再次预谋抢劫时,被巡逻民警抓获。其行为构成犯罪预备,根据法律规定,其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XXX具有坦白情节。

根据侦查机关的询问笔录,2011年3月22日XXX被抓获后,面对侦查机关的讯问,把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把自己的犯罪起因、犯罪预备过程都详细交待,符合法律规定的坦白情节。

三、被告人XXX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很小,应当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1、XXX是偶犯、初犯。XXX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此前曾学技术、开理发店以自食其力,此次行为也是基于突然输掉所有财产,导致心理失衡而产生的“激情”行为,根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罚原则,请法院给予从轻处罚。

2、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2011年3月22日凌晨,在其与XXX预谋抢劫时,因形迹可疑被巡逻民警盘问,被告人便根据民警的命令蹲在地上,在被搜查到作案工具后便积极主动地交代其犯罪行为,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期间也对自己的行为写出了深刻检讨,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情。证明被告人有非常诚恳的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很小。

3、本案XXX的主观恶性较轻。从XXX犯罪动机来看,本案发生的直接诱因是2011年3月19日XXX在二七区刘寨村玩赌博机时,输了一万多块钱,导致XXX身无分文。在物价高企的今天,吃饭生存就是一个问题,为了能在向往的城市中生存下去并进步找到落脚之地,XXX做出了荒唐的铤而走险的决定。犯罪的目的就是“弄”点吃饭钱。这与好逸恶劳又贪图享受的的抢劫犯罪而言,主观恶性较轻。

综合上述分析,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XX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是犯罪预备,同时结合本案没有实际损害后果,以及被告人XXX系初犯、主观恶性小、认罪和悔罪态度诚恳,辩护人建议法庭在考虑上述实际情况下,给予被告人较轻的处罚。

审判长、审判员,XXX是一个只有21岁的青年,过去一贯表现很好,在他踏入社会不久,因偶然失足,走上了犯罪道路,但是在犯罪后的短时间内即能真诚坦白和醒悟,确有悔罪表现。根据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办案理念,根据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法原则,根据党对青少年犯罪一贯采取的教育、挽救政策,辩护人恳请法庭从有利于分化瓦解犯罪,有利于对青年犯罪思想改造的目的出发,为了让那些失足犯罪而又真诚悔改的青年看到出路,看到希望,在对被告人XXX适用刑罚时,从宽的幅度应该大一些,最好适用缓刑。根据XXX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辩护人认为对其处刑后,不把他关押起

来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请法庭相信他,把他放到社会上改造教育和父母身边帮教,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辩护人诚恳希望人民法院能充分体现现代法治精神,积极贯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理念,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今后的发展的公正判决。辩护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深表感谢!

 

 

 

                         辩护人: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律师

                                               寇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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