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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能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对哪些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一、对哪些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起诉和审判,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单位犯罪能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张青松律师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单位犯罪能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单位犯罪的主要种类有哪些,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

一、单位犯罪的种类有哪些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走私罪;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2条妨害清算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190条逃汇罪;第191条洗钱罪;第198条保险诈骗罪;第201条偷税罪;第2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单位犯罪能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单位过失犯罪怎样认定,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谁来承担?

一、单位过失犯罪怎样认定所谓过失,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是指行为人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以致发生犯罪事实。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将过失区分为普通过失与业务过失。普通过失是指在构成要件上没有特别限制的一般过失。而业务过失是指从事某项业务的人因疏于业务上的必要注意,导致发生了行为人并不希望的危害结果。

单位成员在职务工作中敷衍了事,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即属于业务过失。单位犯罪主体是复合主体,是由法人或非法人社会组织为形式,以自然人为内容复合组成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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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

张青松律师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怎么才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如何认定?

一、怎么才算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因此,实施正当防卫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二是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三是必须具有防卫意识;四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五是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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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是指什么,正当防卫不法侵害有哪些特征?

一、正当防卫是指什么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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