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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民政府按哪些规定指定进行医学鉴定的医院?

省级人民政府按哪些规定指定进行医学鉴定的医院?

2011年03月12日10:42    未知    编辑整理     我要评论

省级人民政府按哪些规定指定进行医学鉴定的医院? 《关于尽快落实有关条款规定的通知》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尽快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指定进行医学鉴定的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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