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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罪案中起关键作用的刑事技术人员
致-我最尊敬的法医
记得在看《我是法医》这本书的时候,在篇首有一篇整体描述法医这个职业的文章:
若是血污了也就罢了,若是尸臭了也就罢了,惯于世人流俗的目光,苦亦平常,痛亦平常
可我更想用这刀,剖出藏匿于重重迷雾后的真相,一切的冤屈与不平,都应各得安所
用血与火去淬炼,正义与公允的价值,即使如千年冰雪般的双手,也有着炽热的温度
这就是对法医美好的诠释和最真实的写照
法医之父——宋慈,其著作为《洗冤集录》
对于法医的认识我想绝大多数人大凡是从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所了解到的,剧中所描述的是我国南宋时最著名的法医(当时称仵作)学家——宋慈(字惠父),利用法医手段侦缉破案的故事。宋慈指出,法医的工作程序应该是:到达现场后,先要进行对有关人员的询问,再记下尸体的位置,验看周围场所,最后进行尸检。宋慈对于各种伤亡的鉴别极为精细、准确,对自杀、他杀、病故的区别十分精细和准确。如,对于吊尸,宋慈指出:要仔细观察吊起的现场与被吊者颈部的情况,还有绳索的情况。要注意吊的高度、绳子的结法、上面有没有尘土、绳子是否移动过。如果是死后遭绳扎的,死尸上就没有“紫赤”、“血”而只有“白痕”。虽然剧中诸如“滴血认亲
”从现今的刑事科学理论来讲是子乌虚有,但是从当时而论宋慈这种无疑是最科学的鉴定方法,在他的《洗冤集录》中还强调了其他如溺死、烧死、自刑与杀伤的勘验等等,都有详细的阐述。
他的《洗冤集录》所留给后人的精神及部分鉴定方法和依据是可行的。他的理念: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谨之至也”就是说在所有案件的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死刑的判决。而要对犯人判处死刑,最要紧的就是要查明案情的线索及实情,而要弄清案子的线索和实情,首要的就是要依靠检验勘查的手段。因为人犯是生是死,断案是曲是直,冤屈是伸张还是铸成,全都取决于根据检验勘查而下的结论。这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州县审理案情的所有刑事官员必须亲身参与检验勘查的道理之所在,一定要无比谨慎小心才行。由此可见,法医的职责不仅是勘察各种凶杀命案现场,检验谋杀或有谋杀嫌疑的尸体,判明死亡原因、时间和性质,推断和认定致死致伤的凶器,分析犯罪手段和过程,为侦查机关指明侦查方向外最重要的是做为法医要有一颗公正与正义的心,去还就一个朗朗乾坤和清明世界。
虽然我不是法医,但我崇尚法医不仅是因为他是用智慧的双手和超略的法证技术来为死者(案件)洗冤泽物,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有个最好的朋友南罗克(华西医科大学毕业)也是法医,全局只有三名法医(一个技术中队长,一个老法医还有一个就是他了,全市所有需要法医进行勘检的案件都是他出现场)和他的相识是在一次溺水死亡案件的案件中,从尸体的打捞上来到他尸检完我一直在一旁仔细的观看他的整个尸检过程,其专业知识让我叹服,后来又在几次案件中与他合作,从此我们成为好友(他说我是非专业不呕吐的人)我也便虚心想他请教有关法医及病理学检验的知识。他是我所见过的法医中最年青也是最博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