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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受贿行贿罪辩护律师五象专业刑事律师

广西南宁受贿行贿罪辩护律师五象专业刑事律师

信息编号:23311401 发布时间 2013-04-08 22:41:36

依据《刑法》385条规定,受贿罪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l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广西受贿罪的量刑:1,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广西五象律师事务所麦朝雄(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专注于刑法和刑事辩护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辩护经验丰富,有诸多成功案例。擅长经济犯罪、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等刑事辩护。麦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迄今已为多名犯罪嫌疑人获得撤销案件(侦查阶段)、不起诉(检察院起诉阶段)、从轻减轻处罚、免于刑事处罚、甚至宣判无罪(法院审理阶段)。此外,麦律师非常注重收集和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和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有影响、有争议刑事案例的主要观点,结合具体承办案情、灵活运用于实际案件中,法庭辩护意见常常得到法院的采信和支持,同时也赢得了被告人及家属的认同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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