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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典型刑事案件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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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已经过去,日历翻篇,有些人却无法轻松“翻篇”。这一年,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贯穿全年,许多曾经如明星一般闪耀的官员从此黯淡;有些人的家庭再也无法团圆;我们老百姓的“餐桌保卫战”还打得轰轰烈烈,“地沟油”、“瘦肉精”……纷纷拷问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在以下十个案件中,当事人无一不是步履沉重地走过了炼狱般的2011年。
????案例一:李启铭校园酒驾撞人案
????“官二代”与公众的碰撞
????【案情】
????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 致1人死亡1人受伤。肇事者撞人后逃逸,后被保安和追赶而来的众多学生拦下并被警方控制。经查,肇事司机李启铭是酒后驾驶。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望都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委托代理人与车祸受害人陈晓凤的家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2011年1月30日,望都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醉酒驾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6年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李启铭未上诉。
????【点评】
????“酒驾”和“逃逸”这两种为世人所深恶痛绝的恶劣行径与所谓“官二代”身份的结合,使本案于2010年末在公众之间引起广泛关注,直至今年初司法审理的终结,关注热度也丝毫未减。案件发生以后,被网络、媒体所聚焦的酒后驾车的恣意,张狂的炫爹之举,学校的集体沉默,被害人的逃避失语,肇事者家长的痛苦流涕,以及网民、公众对道歉的批判与质疑,事件前后的“千姿百态”,都在展示着公共事件巨大社会影响力。今天,虽然司法判决已出,犯罪人已身陷囹圄,但我们的思考却难以停止。一方面,本案中公众的困惑并没有获得满意的回应,人们不知道是司法机关在“民意”面前显得愈发理性,还是存在其他隐性在遮挡世人的眼睛;另一方面,回首2011,以本案为开端,“醉驾”伴随着我们走过了一个完整的春秋。在立法上,虽然《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地把醉驾纳入了犯罪圈,但这仅仅“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何有效地实现对醉驾犯罪的规范治理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而这尚有赖于司法者对法治的捍卫和对正当程序的坚守。在骄横的权力面前,人们愈发担心“权力”的不当行使以及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原则的践踏。这一点在后来发生的“醉驾是否一律入罪”的争议中得以集中爆发。可以说,对“醉驾”案件关注的背后,蕴含着社会公众对公共安全的担忧和对司法公正裁判的期待,亦攸关对法治信仰和法治权威的塑造,而李启铭一案正是这一社会现状的展现。
????案例二:沈阳小贩刀杀城管案
????一场输赢难定的“战争”
????【案情】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妻子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附近摆摊时,被沈阳市城管人员查处,后夏俊峰随同执法人员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接受处罚。在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因故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致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重伤。案发后夏俊峰逃离现场,于当日15时许被抓获。2009年12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后,被告人夏俊峰提出上诉。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目前,此案正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过程中。
????【点评】
????城管与小贩,两类在公众眼中强弱对比鲜明的群体,当他们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获得公众的关注亦在所难免。本案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本该定分止争的司法判决始终未能及时有效地予以回应。这场争斗,没有输赢;这场审判,满是悲情。这样的公共事件,原本是宣扬法律尊严、重塑社会服务理念的良好时机,但是,迄今我们尚未看到这一效果的圆满实现。由此看来,本案最大的不幸不只是留下了三个痛苦的家庭,更应是社会各方未能从这个案件的法律事实和司法裁判中寻求反思和改变。我们勿须也无意去质疑案件的司法裁判,因为我们无法还原客观真实。然而,如果城管执法者能够改变管理者的思维,以服务社会的理念代替社会管理之逻辑,也许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司法者能够充分尊重并积极回应辩护方的意见和疑问,也许这个案子就可以在公众之中尤其是城管群体和小贩群体之间起到更好的示范效果。
????案例三:药家鑫故意杀人案
????司法应理性面对公共舆论
????【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