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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2011-07-13 来源: 浏览次数: 0 职务侵占罪 【枢纽词】职务侵占 职务便利 成安刑事律师 四川刑事律师 网 编者按: 职务侵占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罪名,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别人财物,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并具备国家事情职员身份的职员,所谓应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不雅观点以为答案是否定的,这种分析有失偏颇, 九、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不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过3个月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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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备国家事情职员身份,或通过其它职员应用职务或位置上的便利条件,如单位领导应用调拨、处置单位产业的权力;出纳应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日常职工应用单位临时将财物, 四、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及其它规定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配合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5、职务侵占罪示范性、典型案例 【亲办案例】代劳代理成都某公司控告其子公司经理职务侵占罪案,比如国有企业中临盆线上的工人应用临盆中经手产品的机会盗窃产品的, 五、如何相识职务侵占罪中不法占有的办法编制呢? 1995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如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拥有的债权, 三、职务侵占罪规定的应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否同于应用事情上的便利? 有人从语义上分析,只要本质上出于不法占有的目的,将本单位财物不法占为己有,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职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日常主体http://
由此可知http://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事情职员应用职务上的便利, 两者的区别是: (1)两者的主不雅观目的分歧http://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http://
4、职务侵占罪中应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应用职权的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