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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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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时间:2012-03-14 23:24来源:未知 作者:小李 所属栏目:律师说法 点击:次

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异同点。 答:相同点: 1 )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

 

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异同点。

答:相同点: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同点: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既可能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能是来自于自然灾害,还可能是动物的侵袭或者人的生理、病理疾患等。

    2)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针对第三者,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则必须是第三者,是合法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除了避险以外别无其他选择。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上海辩护律师胡燕来,二十年只做法律,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上海卢湾区优秀律师,九年检察院实战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免费咨询159018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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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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