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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 一业务员侵占保险费
新报讯(记者周新超通讯员吴海涛)6月28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保险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保险费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挽回经济损失6240元。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03年~2009年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支公司担任业务员。2008年2月,王某某在收取了客户第二期保险费6240元后,按照规定给客户出具了收款收据,却没有将保险费上缴至保险公司,而是将这笔钱据为己有。2010年1月,客户发现了这一情况,来到保险公司投诉王某某。保险公司这才发现王某某收取的6240元保险费没有上缴。随后,保险公司多次要求王某某归还其侵占的保险费,但是其拒不归还。后来,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了客户的两期保险费,并且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取保候审,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