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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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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如何申请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法律咨询:

  您好,当事人如何申请鉴定?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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