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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法庭上应该注意些什么
追问:
请具体一些
回答:
民事诉讼原告的权利有:
(1) 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2) 有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撤回诉讼请求的权利。
(3) 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4) 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5) 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6) 选择调解的权利。
(7) 有在庭外自行和解的权利。
(8) 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9) 在法定期限内,对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10) 在法定期限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11) 在法定期限内,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12) 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13) 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14)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民事诉讼原告的义务有:
(1)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2) 遵守诉讼程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实施妨碍诉讼的行为。
(3) 如实提供和补充证据。 (4) 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有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