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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杨华杰涉嫌受贿、行贿一案二审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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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杨华杰涉嫌受贿、行贿一案二审辩护词 (2011-08-12 10:22:47)
标签: 杨华杰 北京市 张新华 临泉县公安局 一审判决书 杂谈
杨华杰涉嫌受贿、行贿一案二审辩护词
2011-05-09 11:58:52| 分类: 杨华杰专题 订阅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WEIHENG LAW FIRM
杨华杰涉嫌受贿、行贿一案
二审辩护词
2011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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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杰涉嫌受贿、行贿一案二审辩护词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本案的程序违法 5
一、杨华杰的供述系非法手段取得,不应作为定案依据 5
二、本案证人证言非法手段取得,不应作为定案依据 8
三、侦查机关隐藏案件重要证据 9
四、立案前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10
第二部分 关于本案的认定事实错误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