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的时候.被告和原告可不可以不请律师

龍ぬ捲の風 2009-07-24

刑事诉讼的时候.被告和原告可不可以不请律师 自己为自己辩护?

满意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辩护制度中的辩护种类有三种: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而辩护制度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言的。前两种情况就不必赘言了,在此主要解释一下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法定情形是指:1 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 开庭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3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也就是说,这3种情形下无论是否拒绝最终必须有辩护人参加,其他情形时,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1 已赞过

其他回答(10)

可以

+1 已赞过

当然可以

+1 已赞过

一般可以,但是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判处死刑犯罪嫌疑人必须有律师辩护。

+1 已赞过

可以(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1 已赞过

可以,请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权利

+1 已赞过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