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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吗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什么是一般共同犯罪?
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那么,什么是一般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指什么?请看下文。...
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吗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吗怎样才是正当防卫,刑法是如何认定防卫过当的呢?
(一)怎样才是正当防?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我们可以将正当防卫分解成以下几个要件:1、正当防卫主观条件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如果防卫目的不具有正当性,则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例如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由于均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故不存在正当防卫。2、正当防卫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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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吗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防卫过当的特征有哪些?
一、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根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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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和防卫过当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紧急避险和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死刑案件如何辩护?
一、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关于紧急避险,刑法是这样规定的:“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简而言之,紧急避险是为了保全一部分合法利益而损害无关第三人的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当然,紧急避险也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受保护的权益,如果两者相同或者由于避险造成的损害大于所保护的权益,紧急避险就超过必要的限度了。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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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和防卫过当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有哪些?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又称为紧急避难,是正当化事由之一。在各国刑法理论中有着不同的称谓。大陆法系称之为违法阻却事由,英美法系称之为合法抗辩说,前苏联和中国刑法理论则为排除犯罪性行为。
所谓排除犯罪性行为是指某种行为在形式上似乎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实质上却是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而实施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形式上是犯罪,而实质上却不是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