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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媒体有关证券诉讼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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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媒体有关证券诉讼的报道
标签: 业务交流 2008-09-03 15:34
“科龙案”诉讼战再次打响
我省权益受损股民可向广州中院起诉
本报讯 沉寂了近半年的科龙电器、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传来了新消息。昨天上午,参与此案全国律师维权团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周茂铭律师告诉记者,“科龙赔偿案”已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恢复立案,我省权益受损的科龙电器投资者可以向该院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眼下股市异常红火,科龙赔偿案本身对所有的股民,对上市公司及证券市场都有警示作用。”周茂铭律师表示,此案重新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广大权益受损的股民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由全国19个省市65位律师组成的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将帮助包括安徽股民在内的近千科龙股民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六安、蚌埠等地的几位股民与律师团成员联系,准备起诉科龙电器,涉及金额20多万元。周茂铭律师估计,安徽权益受损股民的数目应该远远不止这么多,他呼吁,借助恢复立案的契机,我省权益受损的科龙电器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并向律师团求助。其中,我省两位参与全国律师维权团的周茂铭律师和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戈运龙律师都可以为省内广大中小股民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权益受损的科龙电器投资者如准备起诉,至少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或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相符的公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香港联交所或深圳证交所);经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代理机构盖章的科龙电器股票交易记录单或对账单。经律师审核后,向投资者提供可否起诉的相关意见,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相关证据,或直接签订委托合同。
“我们要将维权进行到底,维护广大中小股民的权益。”在周茂铭律师看来,参与这样的案件、为权益受损的股民提供法律援助意义重大。
(孙钥 本报记者 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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