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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滴水融入大海——广州律师踊跃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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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一滴水融入大海——广州律师踊跃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发布时间:2010-08-24 浏览数:4,511

    题记:当一滴水融入大海,就收获了大海的宽广与自由;当无数的水滴汇聚起来,就形成了浩瀚的力量。来自发达地区的律师志愿者们怀着奉献贫穷落后地区的拳拳爱心,奔赴到最需要的地方去,虽然放弃了可观的业务收入,离开家人和朋友长达一至三年,但也收获了别样的风景和心灵的满足——正因为千万志愿者们的共同努力,法治的光芒正逐渐照亮偏远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不均衡等诸多原因,我国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从业人员严重短缺。目前,尽管全国已有17万多律师,但仍有213个县没有律师,无法满足当地群众的法律需求,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2009年8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即:派遣一名律师志愿者和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全国无律师县和中西部律师人员短缺的贫困县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每位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3年。服务期内,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

        2010年,司法部为了在无律师县和中西部贫困地区培养法律援助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消息一经传出,广州律师积极响应,踊跃报名。经过司法部层层选拔,2010年6月,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郑贤春、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郑穗军、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张珩入选为律师志愿者。今天,让我们将目光投向这三位律师志愿者,聆听他们的内心感受。

     

    郑贤春:到最需要的地方去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人物档案:郑贤春,男,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0年7月21日到达援助地山西省娄烦县。

     

        郑贤春律师一直很留意和收集律师行业发展的信息,通过媒体了解到全国仍有213个县没有执业律师,他心里非常震惊。当看到司法部的通知后,他心底里“为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到最边远、最艰苦,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去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的愿望一下子就被唤醒了。

        作为一名有着十几年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郑贤春律师深知,律师的法律帮助是当事人权利救济的重要保障。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得到律师的辩护,如果一个地区出现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当地却没有律师,这可能造成法律难以正确实施,对当事人也是极不公平的。另外,在执业律师极为缺乏的落后地区,当地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时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有时竟可能演变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郑贤春律师表示,希望可以与其他志愿者们一起通过这一行动,推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援助制度,服务当地群众,让当地群众从法律援助的角度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据了解,担任志愿律师的一年甚至三年里,一切费用都由律师本人解决,司法部只补贴每人每年3万元。远赴贫困地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对于律师现有工作的中断和后续再次开展而言,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挑战。郑贤春律师从1999年7月起开始在广州市番禺区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工作,到目前为止,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就有近六十家单位,每天解决日常法律问题的任务已经十分繁重,而且还有很多突发事件和诉讼业务,工作上的压力可想而知。

        因此,不少同事听说郑贤春律师要去山西当地提供法律援助且期限达到一年,都觉得难以想象。工作怎么办?客户怎么办?谁来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认可顾问律师,如果换成其他律师,客户不接受怎么办?

        面对他人的质疑,郑贤春律师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恰恰是锻炼自己的团队,提升团队业务能力的机会。郑贤春律师说:“我们非常重视律师的培养和团队合作,希望我亲自组建的律师团队,在我去了山西之后,反而有更大的提升空间,从而达到锻炼和提高整个律师团队能力的目的,为将来更好服务于当事人,服务于人民群众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在出发之前,他马不停蹄地向客户们解释此行的意义,阐明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团队化运作的过程。最后,没有一个客户提出异议,相反不少客户来电或发邮件表示理解与支持,更加坚定了郑贤春律师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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