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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农人工追索劳务人为获胜诉-劳动维权-维权
日前,但其仅起诉1300元,2010年8月12日,但仍拖欠一部分工钱未付,后被告刘某仍未兑现,被告刘某对务工职员的工钱情况举行告终算,并就部分未付工钱出具了欠条(持有其欠条的原告有陈某、王某、张某、代某),被告刘某陆续支出了少量欠款,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刘某支出陈某等13名农人工工钱款27905元http://
被告刘某将原告陈某等几十名农人工招收到其妹夫宋某承包的沙刀湾铁路隧道工程段(位于湖南省慈利县境内)打工,故众原告诉至法院,陈某等13名原告受被告刘某雇请为宋某承包的工程段提供劳务,已构成违约http://
涉及陈某等13名原告的未付工钱共有28135元http://
结算后,放弃了230元的诉请,,湖南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块儿追索劳务人为纠纷案,原告委托代劳代理人马某曾受众原告之托向被告刘某催付欠款, 2008年5月至11月期间,并就各原告的未付工钱款作出了由自己归还的许诺,可以认定被告刘某与13名原告之间已就未付的劳动人为形成债权债务关连,完工后被告刘某就下欠工钱向部分原告出具了欠条,个华夏告胡某未付工钱有1530元,工程完工后,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被告刘某许诺等到2012年12月底付清,(欧阳灏 丁瑶)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