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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非法牟利2.6亿元
“80后”夫妻非法牟利2.6亿元
2013-05-22 22:59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湖南首例特大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开庭
“80后”夫妻非法牟利2.6亿元
本报记者 叶铝
“8个月,受骗人数达到3.9万多人,遍布全国27个省市。”5月21日上午,长沙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湖南省首例特大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公诉方称:楚维、赵丹这对“80后”夫妻利用虚假的黄金交易平台,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以及大肆发展代理商等手段,骗取客户保证金超过23亿元,非法牟利2.6亿元。“这是国内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同类型案件。”长沙警方称。
私开交易所
暴富梦破碎后,“80后”夫妇楚维、赵丹、2名公司成员和6名代理商等10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站上开福区法院的被告席。
开福区检察院诉称:2010年2月,楚维、赵丹出资2000万元,注册成立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下文中称“维财交易所”)。楚维占股60%,赵丹占股40%,法定代表人为楚维。公司成立后,楚维从上海购买了“大宗贵金属订立转让系统”,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维财金”黄金电子交易平台,并于2011年3月开始运营。“维财交易所”通过采用电子集中交易、标准合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和强行平仓等变相期货交易的手段,非法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非法获利268270438.61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楚维等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1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期货还是现货
面对检方的起诉,楚维表示无异议。他称老婆赵丹虽是股东,但最初是自己拿着她的身份证去办公司的,并表示赵丹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而是在家带两个孩子,而赵丹的说法与楚维一致。而其他被告人以“只拿工资,不拿分红”,“虽然管理市场,但自己不是唯一管理者”,“楚维向自己隐瞒了公司没有审批手续一事”等理由为自己辩护。
针对检方起诉书中体现出的指控,检方和辩方律师就期货还是现货,进行了质证。“‘维财交易所’相当于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检方指控称,其采用了电子集中交易、标准合约、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和强行平仓等手段,体现了期货交易的特征,而这没有经过国家允许。
“这个不算是期货交易,而是属于现货交易。”辩护律师说,“维财交易所”曾联系了工商部门,拿到了贵金属交易的许可证书。
“有现货交易吗?”在检方的反问下,却没有代理商承认看到了现货交易。
受骗人被判无期
“我妻子就是被维财公司拉上不归路的。”旁听席上的吴先生痛苦的向记者讲述了妻子被骗的经历。
“2011年7月,维财公司一代理商的业务员打电话给我老婆,说他们是银行理财部,推出了一款新的黄金买卖理财产品,赚钱快,操作方便。”经过业务员几番讲解,吴先生的妻子动心了,开了户,并发现该公司的账户确实和银行绑定,可实现资金的自由转账,系统里有5至100倍的杠杆投资,自己的资金、盈利、亏损能通过杠杆进行相应放大,自由买卖。
“在买进卖出黄金的投资过程中,总是亏多赚少。”吴先生说,亏了钱,妻子就到处借,结果越陷越深,3个月就亏了1000万。最终由于无力偿还集资的巨款,被定为诈骗罪,判了无期。
事实上,吴先生妻子只是众多受害者之一。检方起诉书称:在宣传中,“维财交易所”自称“经过批准、登记注册及第三方监管”,误导投资者认为是合法的黄金期货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狂热的传销式虚假宣传,使不少投资者相信1万元保证金最高可以撬动100万元资金,是“以小博大”的“绝佳投资产品”。同时为了让生意做大,“维财交易所”还推出了代理商加盟模式。截至2012年1月案发,“维财交易所”在短短8个多月的时间内,发展了27家省级代理商,这些省级代理商又发展了711多家市县级代理商。
“这些代理商几乎遍布全国,他们通过电话和网络营销手段,吸引许多不明真相的客户投入黄金游戏。”案发后,据长沙警方统计,湖南维财8个多月共在全国各地发展了近4万名客户,共产生单边交易额6000亿元,接受客户的投资保证金超过23亿元,产生佣金近9亿,维财公司从中牟利2.6亿余元。
“6000亿元单边交易额,这一数字已超过2011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年成交额的1/10。”公诉方称,维财交易所在后期宣传中称,自己是国内仅次于上海和天津的国内第三大贵金属交易所。但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认定显示,维财交易所的运作属于“变相期货”,是期货管理规定明令禁止的行为。
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法官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