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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检查在建工程消防产品 杜绝先天性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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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消防产品的监管,重庆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门相关领导和人员近期对梁平县进行了消防产品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建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是否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型式认可、行业标准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检查人员分别对梁平县戴斯酒店B区地上十层、车库和兴茂时代广场A1、A2、A3号楼施工现场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查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中发现兴茂时代广场A1、A2、A3号楼施工现场存在:①水泵房配电柜无“CCCF”标识的市场准入;②洒水喷头玻璃球标识与报告不一致;③室内栓杆为铁质非铜质;④木质防热防火门盖缝板与检验报告不一致等问题,检查人员认真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主动向单位负责人宣讲相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提高单位责任人的主体意识。

通过此次检查,促进了建设单位依法选用合格消防产品的意识,确保在建工程的施工质量。(肖琳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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