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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将启用新版购房合同 房屋存严重质量问题要
长春将启用新版购房合同 房屋存严重质量问题要退钱
发布时间 : 2014-10-31 11:08:14 来源:新华网作者:本网微博 :
资讯?>?吉林?>?长春?>作者:朱雨霞时间:2014-10-31 09:42:15编辑:李壮0
[导读]2000年国家修订购房合同示范文本,14年来,房地产事业飞速发展,购房合同文本始终没有任何改动。5月26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新华网房产频道长春站记者发现,新版合同更加注重买房人权益的保护。
长春将启用新版购房合同 房屋存严重质量问题要退钱
2000年国家修订购房合同示范文本,14年来,房地产事业飞速发展,购房合同文本始终没有任何改动。5月26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新华网房产频道长春站记者发现,新版合同更加注重买房人权益的保护。
目前长春市各楼盘均使用2000年老版本购房合同
近几天,记者走访多个楼盘销售中心发现,开发商依然沿用老版本的购房合同。长春市房地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网房产频道长春站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26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在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举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培训班的通知》,培训内容包括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依据和法律原理、条款解读等方面,新版购房合同的正式实施指日可待。
新版购房合同究竟“新”在哪?记者在住建部网站上看到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这个文本共有十章,仅正文就有26页。记者邀请业内人士对其全面解读。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新版合同的诸多亮点,是针对近些年开发商多发的违规操作典型案例所提出的规避办法。
亮点一:新版合同将分预售和现房两个版本
新版合同由原来的一个版本细分成了针对期房销售和现房销售的两个版本,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为GF-2014-0171,《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编号为GF-2014-0172。
解读:防止开发商把售出期房二次抵押或套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在接受新华网房产频道长春站记者的采访时表示,新的合同文本与预售制度改革关系密切。新版合同在“商品房基本状况”中,增加“预售依据”一栏,注明该商品房由哪个单位批准预售,以及预售许可证号等,还新增房屋抵押情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措施,可以完善现在的预售制度,防止开发商把已经卖给购房者的房子违规抵押给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套现。
亮点二:预售资金要存入监管账户
之前曾出现一些开发商交房时,一条黄土路、水电还不通的情况,如今,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完善了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增加了房屋交付前买受人查验房屋的环节。预售合同中新增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明确出卖人应将出售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解读:引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存在增加成本隐患
严跃进指出,目前期房销售存在变数,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但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提高。未来通过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制度,能够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从而规避开发商偷工减料等做法。
但吉林恒茂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郝成祥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也表示了担忧,他认为,设置监管账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开发商的运营成本,“因为开发商不能在第一时间运用到房款,所以增加出来的成本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亮点三:房屋存严重质量问题 加大地产商处罚力度
新版合同范本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明确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利息计算方式。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出卖人除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解读:约束地产商行为 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