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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毒品犯罪法律实务暨毒品犯罪辩护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14〕93号
关于举办毒品犯罪法律实务暨毒品犯罪辩护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非法毒品消费的增长,贩卖毒品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日益突出,成为最常见、频发的犯罪类型之一。目前毒品案件办理中,贩卖毒品的数量越来越惊人,新型毒品越来越多,犯罪形式越来越多变,手段更加隐秘,给办案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为深入探讨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新情况及办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突出法律适用问题,解决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及辩护中的疑难问题,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办案质量,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在最高人民法院毒品审判指导小组的大力支持下,决定举办毒品犯罪法律实务暨毒品犯罪辩护能力提升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4年9月27日-29日 深 圳
(报名截止日期:9月19日;报到日期:9月26日,星期五)
二、内容与师资(详见“附件2”)
三、参加人员
各地人民法院分管负责人、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研究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地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公诉处(科)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研究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及骨干律师。
四、费用
培训费:198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报名:010-62224628,62224631 联系人:康 红13716048501
传真报名:010-62224703,62224729 E-mail:abcpeixun@263.net
2.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周老师
五、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各地人民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六、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研讨班、论坛等,均属侵权行为。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附件:
1.报名表
2.课程安排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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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名表
毒品犯罪法律实务暨毒品犯罪辩护能力提升研修班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区号+电话
集体报名学员人数( )人 带队人姓名( )
传真号: 手 机:
注:此表复印有效。传真:010-62224703,62224729 (公章)
附件2:课程安排(以正式学员须知为准)
时 间 内容及主讲人
9月26日 全天报到
9月27日
星期六
上 午
专题一、毒品犯罪死刑若干问题
1.毒品犯罪适用死刑的数量标准
2.运输毒品的死刑适用问题
3.新类型、混合型毒品的死刑适用
主讲人:高贵君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
9月27日
星期六
下 午
主题二、毒品犯罪审理实务
1.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既遂与未遂
2.毒品再犯、居间介绍毒品犯罪的认定
3.毒品犯罪的量刑情节
主讲人:马 岩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