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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有多少隱名股東糾紛正在走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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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有多少隱名股東糾紛正在走向刑事訴訟? (2010-03-18 14:59:20)
标签: 股权纠纷 刑事诉讼 诈骗 合同诈骗 侵占 公安 公权力 法治 廉政 法治日报
(注:圖片內容並不必然與文章內容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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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這是本人正在辦理的一起巨額股權糾紛案。一起明顯的民商事糾紛,因了某些權力因素的介入,先是以“詐騙”立案不成,後又以“侵佔”提起刑事自訴,在法院一審裁定駁回刑事自訴二審正在審理之際,常州公安又以“合同詐騙”為由將我的當事人從北京“跨省”到江蘇“監視居住”。在“合同詐騙”顯然不能夠成立之後,據悉又以所謂“非法倒賣土地”欲治當事人之罪。——本案合法受讓土地,合法轉讓公司股權,何來“非法倒賣”土地之說?!如此說成立,無非將土地收回,再通過所謂法定程式賣給本案相關利益主體罷了。對於公安、檢察等國家公權力非法插手經濟糾紛,我們國家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做了大量的整治工作、付出了巨大代價。感謝媒體的關注,希望此類事件絕不要再重演,特別不要在北京、江蘇這樣的中國發達地區上演。]
博士地產商借款收購股權遭遇刑案
地產老總與昔日好友因借款問題鬧上法庭,且經濟糾紛正在升級為刑事案件。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邊界在哪里?有多少隱名股東糾紛正在走向刑事訴訟
法治週末記者吳曉鋒
2010年3月10日上午,從北京和南京趕來的陸阿生的兩名律師在常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見到了他。3月3日,陸阿生被幾個據稱來自北京市海澱區和江蘇省常州市公安部門的人帶走。律師得知,警方對陸阿生採取的強制措施是監視居住,涉嫌的罪名是“合同詐騙”。
《法治週末》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幾個月前,他因同一糾紛,同一事實,已成為江蘇首例新類型刑事自訴案件的被告。江蘇溧陽天目湖金橋投資公司(以下簡稱“金橋公司”)及其老闆薛惠玶,首先向常州溧陽公安舉報陸阿生詐騙未果後,又以“侵佔”為由向溧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指控陸本是接受他們的委託購買股份,而陸卻私自將這些股份轉讓他人。陸則堅稱自己的行為是借錢購股且已還錢。
於是,一起隱名股東糾紛正在升級為刑事案件。
收購股權禍起蕭牆
陸阿生,1964年生人,畢業於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獲博士學位,在國務院某部委工作一段時間後下海從事房地產開發。
2007年12月,陸與江蘇溧陽金燕房地產公司(以下簡稱“金燕公司”)各出資5000萬元,共計1億人民幣,以明發集團名義競拍取得溧陽市一塊321畝國有商業用地的開發權。後以該開發專案成立明恒公司,明恒公司名義股東為明發集團(100%),實際股東調整為陸阿生15%,金燕房產15%,上上電纜30%,萬恒房產40%。總股本金為1.8億元。
2009年初,陸阿生與另三家股東協商一致,由陸收購另三家共85%的股權後進行開發。因一時資金周轉不過來,陸於2009年5月找到金橋公司的老闆薛惠玶協商借款事宜。
據陸的律師介紹,因兩人關係不錯,薛同意借款給陸收購明恒公司的股權。陸承諾將按年息20%的利率計息付款給薛,如一年內不能還款,則收購的股權作價抵償。為保證借款確實是用於收購股權,雙方約定由薛將陸需借的錢款劃入雙方共同的朋友虞軍的帳戶,再由虞軍直接支付給股權出讓方,並由陸阿生委託虞軍辦理明恒公司的股權變更手續。為保障借款安全,股權收購後,由薛委派一名人員擔任明恒公司的財務,掌管明恒公司財務專用章。
陸阿生與薛口頭達成一致後,借款事宜如約進行。陸阿生總計向薛借入1.46億元,均通過虞軍帳戶付給了股權出讓方。股權轉讓款全部付清後,2009年7月底,明恒公司100%的股權變更過戶至陸的名下。陸聘請了薛指派的姜姓女士暫時擔任公司會計,並保管公司的財務專用章。
2009年8月,完成全部股權收購的陸開始大力推進該項目,但隨之而來的許多困難困擾著首次進軍溧陽地產的陸。於是陸阿生決定尋找合作夥伴,與本地卓有經驗的開發商聯手共同開發。
聽到這個消息,薛強烈表示想參與進來。但陸阿生考慮到薛沒有商業地產開發經驗,又是借薛的錢收購的股權,再轉讓給薛也不好意思加價(當時的地價上漲很快),便一直沒答應薛。但薛此時已經在外放言他已經和陸談妥,將參與明恒商業地產專案的開發。這讓陸非常為難,於是陸在2009年9月4日向薛還款時按年息40%的利率支付利息,比約定的20%翻了一倍,希望以此維繫雙方的友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