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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化工程种植材料和插种材料问题
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的规定。
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
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3.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牙饱满。
4.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
植生带、厚度不宜超过1㎜,种子分布应均匀,种子饱满,发芽率应大于95%。
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