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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今天公布了对快播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决定书》)。《决定书》称,快播在应当知道第三方网站存在侵权乐视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高举爱》等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形下,仍通过快播播放器与其内设的搜索网站进行设链,已构成侵权,且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损害而来公共利益,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国家版权局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对快播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附国家版权局对快播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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