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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告人身患重病 法官上门开庭显关怀

刑事被告人身患重病 法官上门开庭显关怀

作者:张婷婷 李倩  发布时间:2012-09-24 10:17:30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办案过程中,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采取了人性化的审理措施以彰显法律人文关怀的精神。9月21日,该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因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周某身患重病、行动不便,该院刑庭胡献法官便前往其居住地开展庭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周某是居住在覃塘区石卡镇的农民,因明知他人吸毒而为他人提供场所被贵港市覃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周某经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其股骨头坏死,行动困难,因病情严重,周某被取保候审。覃塘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周某的身体情况,为了不耽误办案期限,使案件正常审理,主办案件的胡献法官向分管领导汇报了该案,并建议上门开庭,分管领导得知后高度重视,为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决定由法官前往被告人的居住地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9月21日上午10点,胡法官亲自来到被告人周某家中接其前往附近的石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案件。在庄严的法庭上,被告人周某自愿认罪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一定要认真改正,重新做人。顺利结束庭审后,胡法官又将周某再次送回其住所,法官的细心周到使周某十分感动,一再向法官表示感谢。覃塘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办案机制,让被告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也使其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浓浓关怀,获得了当事人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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