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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聘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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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聘用合同(范本)! (2011-08-31 19:24:26)
标签: 律师代理合同 聘用律师合同 委托代理协议 法律服务合同 范本 杂谈 分类: 诉讼指南
法律服务合同
(诉讼)
编号:20110901
法律服务需求方:张三,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法律服务提供方:北京市玄德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我国《合同法》,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事项】
甲方因与李四(身份证号:)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乙方律师通过向法院起诉张三的方式追讨欠款。
第二条 【承办律师、工作地点和送达地址】
甲方指定乙方的律师 王珅 作为甲方在法院一审、二审阶段(如有)的诉讼代理人。
甲方同意将本合同落款处的乙方联系方式作为法院会向自己送达各类司法文书的代收地址,上述律师作为代收人。
甲方同意将本合同落款处的甲方联系方式作为乙方向自己送达各类法律文件、资料、物品的有效送达地址。如果甲方地址有误,则甲方身份证地址视为送达地址。
第三条 【合同期限(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一)甲方放弃起诉或者起诉后撤诉者或者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生效;
(二)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诉讼程序中止、终止或继续进行已无实际必要。
第四条 【代理权限(律师主要工作内容)】
乙方律师的委托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 代理,即有权代理甲方:撰写、修改、递交起诉状;办理法院立案手续;缴纳诉讼费;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撰写、修改、递交各种申请书;呈送和签收法律文件;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申请回避;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等。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和办案费】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壹万元整。(按诉讼标的额计算,具体比例为壹万元占甲方签署的起诉状中的各项诉求累加总额之比)。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办案费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费用用于支付乙方的办案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传真费、上网费、打字费、复印费、冲印费、交通费、通讯费、误餐费,该费用为包干性质,即:实际支出超过壹仟元时,甲方无须补足;实际支出不足壹仟元时,乙方无须退还。
第六条 【其他费用】
本案所涉及的(如果有)行政、司法、鉴定、公证、检验、评估等乙方以外的单位收取的费用(如法院诉讼费、司法专邮费、公证费等),应由甲方另行负担。
第七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如实、及时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身份证明及有关证据、材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律师工作,积极参与诉讼程序,及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或者未及时、足额付款,或者提供虚假的案情、身份信息、证据材料,或者乙方超过三日无法和甲方取得联系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按照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要求,积极、勤勉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承办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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