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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赔偿实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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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赔偿实务(一) (2009-11-25 22:38:40)
标签: 律师 机动车 律师实务 交通事故 伤残鉴定 损害赔偿 刘辉律师 汽车 分类: 律师视界
写在前面的话
•机动车在为现代人的生活、工作和出行带来方便、舒适和高效的同时,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肉体痛苦,也给肇事人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面临着被扣分、拘留、吊销驾驶证,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
•我认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复杂,涉及人、车、路等多方面因素。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水平、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出行环境、道路交通规划的合理程度以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是否完善等因素,直接决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
• 我长期代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赔偿工作,对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为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讼累,节省司法资源,笔者在这里着重探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赔偿领域的律师实务和法律难点,并归纳为八部分。
•2009年6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首份《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称全球每年有至少127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46%的为摩托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世界各国在如何保护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方面取得进展,但对道路弱势群体的安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对道路弱势群体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强调如果能认真执行一些交通安全干预措施,每年就可以挽救数十万的生命。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90%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低收入国家,而这些国家拥有的车辆全球车辆的一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最高的是非洲和东地中海地区。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指出:许多国家交通法的制定不够完善。目前,全球只有15%的国家制定了全面针对五大类道路安全问题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这五大类包括:城区限速、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限制、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必须佩带头盔、汽车内所有人必须系安全带、汽车内安装儿童座椅等安全防护设施。
•如果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不加以改善,到2030年,全球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将达到240万人。
•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总量的3%(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3000万辆(北京已接近400万辆),还有6000多万辆摩托车,1000多万辆农用车以及800多万辆运输用拖拉机,总数达1亿多)。
•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世界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6%,2001年起,交通事故中的年死亡人数首次突破10万人(官方正式公布要少些),稳居世界第一位。
•交通事故被称为“柏油路上的战争”、“文明世界的第一大公害”,交通事故不仅使受害人受到了伤残死的危害,也使肇事人遭受了经济上甚至刑事上的处罚,同时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
•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是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罪魁祸首”。
基本概念
什么是道路?
•公路: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陆面道路和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城市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如厂矿道路、机场道路、港区道路等,凡是社会机动车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进行管理。
•广场:指城市规划在道路用地范围内,专供公众集会、游嬉、步行和交通集散的场地。
•公共停车场:指在规划的道路用地范围内专门划设出供车辆停放的车辆集散地,是道路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什么不是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