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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律师参与新闻媒体法制类节目培训、交流沙龙”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我市律师凭借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到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法制类节目的录制,接受观众现场咨询、解答法律问题进行普法宣传,为进一步提高律师与新闻媒体法制类节目的参与性,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将邀请我市部分媒体人与大家交流经历分享经验。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11月2日(周五)15:00—18:00

二、地点:市律协二楼会议室

三、主题:律师参与新闻媒体法制类节目培训、交流沙龙

四、主讲人:重庆晨报、我市新闻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主持人、编导和资深记者。

五、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本期沙龙活动的律师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1847397238@qq.com,邮件主题注明“沙龙报名”字样

报名截止时间:11月2日中午12点前。

六、培训纪律

1、本期沙龙活动按5学时计算培训课时。

2、请执业律师凭本人执业证入场签到,领取培训课时卡。欢迎广大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凭相关证照入场参加学习(注:不领取培训课时卡)。

3、参会律师请于14:50前签到。迟到者将不再发放培训学时卡。

4、如出现借用他人证照入场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联系人:鲁李锦蓝,67086242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沙龙报名表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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