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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林叔权律师:应邀出席《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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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林叔权律师:应邀出席《南方都市报》“如何保障见义勇为者”之新闻会客厅 (2013-12-20 09:06:01)
标签: 见义勇为 立法 奖励 新闻会客厅 犯罪行为 财经
政府要有担当 为英雄们撑腰
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版次:[ZB18] 版名:[民调] 稿源:[南方都市报]
如果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个案多了,肯定会打击人们见义勇为的意愿。
因此,物质奖励肯定是必须的,奖励标准的“水涨船高”更是必须的。
——林叔权律师
如何保障见义勇为者之会客厅
本期嘉宾:
禹华超(市民)
林叔权(律师)
钱正荣(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行政管理系主任)
李艳明(市见义勇为协会人士)
新的《珠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将于明年实施,应如何奖励及保障见义勇为者?我们请来市民、律师、学者及见义勇为协会人士进行探讨。
提倡见义勇为 但不能匹夫之勇
南都:遇见犯罪行为时,九成网友认为是看热闹的人多。你觉得应该提倡见义勇为吗?
禹华超:我没有遇过见义勇为,但对此还是比较赞赏和支持。见义勇为要大力弘扬,但不要盲目提倡,特别是不要鼓励未成年人去见义勇为,成年人见义勇为时也要在自我保护的基础上量力而行。
林叔权:我未曾过见义勇为,但我见过摩托车抢夺。由于歹徒骑摩托车抢包过程太迅速了,我虽看见了,也来不及反应,只能眼见歹徒绝尘远去,被抢包的女士坐地哭泣。其实,生活中类似的犯罪行为常有发生,社会应提倡和鼓励见义勇为,才能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钱正荣:见义勇为应提倡,它既生根于我国传统文化,也是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只有我们勇于在他人危难之时站出来,才能带动更多人伸出援手,因此,它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不过,见义勇为也不能单靠匹夫之勇,还要智慧施行。
李艳明:提倡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直观反映,也是珠海平安创建工作的有效举措。
想见义勇为 却有或多或少的顾虑
南都:如果遇到坏人坏事,您会加入见义勇为的行列吗?会有哪些顾虑?
禹华超:路见不平“一声吼”还是绕道而行?对于我来讲,需要见义勇为时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但同时要权衡风险,不能单凭一时的匹夫之勇。
林叔权:说实在的,见义勇为说易行难!因为,任何犯罪行为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险,有的甚至有生命危险。犯罪行为发生时,在场人员往往难以判断危险性。只有奋不顾身的人才会在第一时间冲上去制止犯罪。而有所顾虑必有犹豫,哪怕有一丁点犹豫,是根本无法见义勇为的。
钱正荣:遇到坏人坏事,往往是突然之举,容不得考虑太多,很多人都有不少顾虑。一则是自己是否能够控制局面,遏制事态发展。二是近来多次报道的救人反被冤枉或诬告,让人心寒。三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见义勇为者有时难以自证无过错。
李艳明:作为一名曾经的军人和现在的警察,我的职责是无论何时何地,面对违法犯罪及人民需要时都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对于普通市民的顾虑,我认为正是社会风尚和道德下滑所致,这更需要全社会警醒。
新条例点赞 实施要接受监督
南都:珠海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即将出台,拟将提高奖励标准并扩大奖励范围,您怎么看?
禹华超:现实生活中“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尴尬局面屡见不鲜,这次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出台,提高奖励标准并扩大奖励范围的做法,能用体制性的保障为见义勇为的英雄“撑腰”,对此我给个好评,“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