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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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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劳动合同书 (2010-10-27 18:00:48)

标签: 北京 实习律师 律师助理 劳动合同 杂谈 分类: 律师执业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劳 动 合 同 书

 

(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参照适用版)

 

 

 

 

 

 

 

 

二〇一〇年  月制订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女

身份证/护照号码:

律师(实习)执业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 □/无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月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日止。

【实习律师】本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固定期限(实习期限)有效期为一年,自       日起至         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         元的专项培训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技术,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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