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劳动纠纷 >
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和谐化解劳务纠纷
正文 字体大小: 中
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和谐化解劳务纠纷 (2012-06-25 15:32:50)
标签: 杂谈 分类: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近日,沙坪路社区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宋某,是沙坪路辖区企业的一名职工,去年9月开始上班,企业开出每月2500元/月的工资。11月份因企业入冬停产,职工就应要求回家休息。今年2月开工后,企业把工资降到2200元/月,王某、宋某等觉得不合理就申请了辞职,而企业却迟迟未将之前的劳动报酬发给他们,询问起来还托词说工资扣完了,没有工资。为此,三人前来沙坪路社区调委会申请调解,希望调解员能帮助他们要回应得的报酬。
调委会郭主任得知此事,协同调委会委员一起下企业了解情况,企业负责人告诉他们:对宋某等三人去年上班时开出的2500元/月工资,是因为企业只负担一半的社会保险金,今年之所以降到2200元/月,则是社保全部由企业来承担。并且在三月份的时候,同为宋某家人的王某向企业借了5000元钱未还,宋某辞职讨要工资,这才出现了之前的说法。
经过社区调委会的说服劝导,宋某承认有借钱一事,王某借的钱因由王某个人来承担,不应该扣他们的钱来替他还账。企业在调解员的说服教育下,答应先给宋某等两人发放一半的工资,等王某在规定时间内把借款还给公司后,再发放剩余的工资。自此,案件调解结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本次调解,我们发现,部分企业负责人的意识不强,无论是职工还是熟人,在借钱的时候,都应当依照程序打欠条,事后,通过扣押工资的手段来保证自己不吃亏,让当事人还钱,不仅容易引起矛盾纠纷,同是也是不合理的。
分享:
喜欢
阅读┊ ┊ ┊┊ ┊打印┊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巧建调解“百宝册”创新工作有奇招
后一篇:乌昌路街道构建“四•一”法律服务新模式
评论
发评论
登录名: 密码: 找回密码 注册
昵 称:
验证码: 请点击后输入验证码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 前一篇巧建调解“百宝册”创新工作有奇招
后一篇 >乌昌路街道构建“四•一”法律服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