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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争地纠纷炸死邻居母子 5年后被执行枪决

  5年前,因一块菜地的归属纠纷,29岁的赵永忠与母亲合谋将邻居母子二人炸死。昨日上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赵永忠,在子洲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70年出生的赵永忠系子洲县电市镇南沟村人,自1997年起,赵永忠与邻居安某两家因一块菜地归属问题多次发生争执,积怨日深。

  1999年7月,赵永忠提议用爆炸方式对安某报复,其母刘某(另案处理)表示同意。

  8月8日上午,赵永忠组装一爆炸装置,并将该装置放入一柳条筐内,再盖上“菌糖”叶子伪装。随后他指使其母将该柳条筐放在安某住宅坡下必经路上。

  次日5时许,刘某将装有爆炸装置的柳条筐提放在安某住宅坡下。6时许柳条筐被安某发现并提至自家院内,接触中触碰到引爆装置引发爆炸,致使40岁的安某及其17岁的儿子丁某被当场炸死。

  不久,赵永忠与母亲刘某被县公安局逮捕归案。

  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永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以后,赵永忠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赵永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刑事裁定。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12日在子洲县将罪犯赵永忠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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