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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版陈家案的媒体报道转载:《成都商报》1

醉驾撞死祖孙三人赔偿45千元,仅判刑四年半,这就是广西版陈家案

【媒体报道转载】:《成都商报》128日报道的广西版陈家案

同是酒驾撞死人为何一个判无期一个4年半

北京陈家案和广西何龙案的不同判决引网络热议,成都商报记者赶赴两地调查争议背后原因并试图探索解决之道

核心提示

  日前,成都商报记者赶赴广西北流、北京两地深入调查采访,挖掘两案的争议;同时深入采访多位法学界和司法界人士,探寻此类案件争议背后的法律根源,定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何不一样的司法诉求,以及解决之道等。

  两个酒驾案引发的争议

  两个个案

  广西何龙案

被判4年半

  北京陈家案

  网友对比

  情节相似为何判决差距那么大

何龙 对比

  法律人士李有俊在其博客里详细分析了两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引起很多网友关注。李有俊分析,两案结果差距如此巨大,其根源在于两案定罪不同,陈家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何龙则是交通肇事罪,两个罪名的起点刑期和最高刑期有着天壤之别,最低可能是拘役,最高可能是死刑。

  不利方都不服

  陈家的律师:陈家判重了

  陈家和何龙一样,心理状态实际上都是一种过于自信的过失,陈家事业正处于上升期,没有任何伤害他人、报复社会的动机,因此应定交通肇事罪。

  何龙案受害方:何龙判轻了

  陈克俭的代理人、北京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现场、报警是司机的法定义务,违反了这些义务后有相应的惩处措施,不能说因为尽了这些义务就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定罪理由

  北流检方:

  何龙案属于一次性撞击

  何龙案判决理由:

  事发后电话报警属于自首

  陈家案判决理由:

  不报警弃车逃逸漠视生命

  法学界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

  个案不同,很难有绝对可比性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万琼:

  不提倡简单发泄情绪

  司法界声音

  现在需要给司法一点空间

  对最高法院《意见》的不同理解

  一位不愿具名的检察官称,孙伟铭案引发的争论在检察系统内部一直没有真正停止过。从他个人来讲,还是希望尽量缩小《意见》的适用范围,尽量少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毕竟它太重了。

  立法建议

  在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基础上

  加设一条并适当提高刑期

李凌鹏

  广西北流、北京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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