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媒体报道 >
李天一案新律师:媒体有义务保护老艺术家们
李某某轮奸案的代理律师薛振源日前因扛不住压力辞职后不久,其父母李双江、梦鸽又为儿子委托了新律师。前天,两位新律师陈枢、王冉在网络发表声明,直指当今社会和舆论对其不公。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于昨日发出声明,对李某某一方的观点一一回应。律师还透露,受害人看到对方的表态后“感到极其悲愤、痛不欲生”。昨天,北京警方就李某某律师的声明强调指出,警方从未透露过该轮奸案嫌疑人的真实姓名,对律师声明指警方侵权的说法不予回应和置评。
李某某轮奸案双方律师辩法
陈枢、王冉
公众舆论严重损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声誉
“本所谓强奸案从今年二月下旬到现在……即使此案成立的话,也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很多媒体一直在进行追踪报道……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很多中央主流媒体对未成年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大量的侵权报道……严重损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名誉。”
田参军
媒体有权对名人私生活进行监督和报道
最初披露李某某涉嫌强奸信息的,是一位自称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相反,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已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
该案情被披露后,媒体为行使社会监督职能,有义务对该案进行报道……因为,李某某的父母都是著名歌唱家、“老艺术家”,是通常所说的社会公众人物,李某某从小被其父母带领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和社会公众活动,同样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媒体有权对他们进行一定的监督和报道。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