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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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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09-05-13 17:06:00)

标签: 杂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法规处、医务处进行报告,同时由法规处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尽快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院长进行报告,向患者进行通报、解释。 第二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院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㈠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㈡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所在科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第四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议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院保管。 第五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院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院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第六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当发生情形严重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法规处应立即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并启动专家讨论程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九条:病人死亡后,尸体不运出病房,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应立即向医院保卫处汇报,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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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骨科主任李牧独创手术方式将螺钉固定在爆裂骨折椎体
数位外省骨科专家在司法鉴定会上质疑了手术医生所狡辩的“为保留患者的腰部活动而选择固定胸10和胸12”,专家质问李牧:“作为一个大学的附属医院,你怎么解释?怎么解释?完全违反了咱们的医疗规范。”; “关于这个病人你做了多少类似病例?你刚才所说有两年是用这种手术方式的,胸12骨折做胸10、11,有没有其他病例?有多少病例?”李牧称做过两三个,专家请李牧出示做 过的这几个病例来证明,而李牧无法出示,专家直言“这个是你独创的手术,文献当中有没有?”李牧无语。
更多影像资料见:
齐鲁医院李牧因节段判断错误进行了与术前告知方案不同的手术导致患者健康椎间盘及椎体被切除 
齐鲁医院著名教授进行的出血量800cc手术因判断失误错误切除患者健康椎间盘及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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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大大学齐鲁医院医疗事故制造者
你们可以凭借专业知识“忽悠”、百般抵赖!
你们可以凭借强势去四处公关、“潜规则”!
你们可以黑的说成白的,错误的手术说成是为患者考虑!
但是你们可以掩盖事实吗??!
你们术后修改病历算是什么?!
涂改明显的病历记录前后矛盾可以掩盖吗?
手术操作与术前谈话告知的手术方案严重不符,
病案记录及术前谈话画的手术示意图可以掩盖吗?
患者在医院术前片子上骨折椎体位置形态及术后片子钢钉打的位置可以掩盖吗?
明明手术方案是要把内固定的钉子打在压缩骨折上下两个椎体上的,
为何事实却打在了未愈合的骨折椎体上!
为什么将原本健康椎体椎间盘进行了切除!
为什么将原本健康椎体进行了截骨!
患者把生命和对健康的渴望托付给了你,
而你们却视手术如儿戏!
出现失误给患者造成了极大的人身伤害!
而且是不可恢复的伤害!
患者遭受着伤痛的折磨,
为什么找你们协商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不得已才走上诉讼之路,也许这是条不归路!
而你们在法庭和司法鉴定会上谎话连篇!
辩称曾经有两年时间脊柱骨折植骨融合内固定术是用这种方式处理的,
鉴定专家让院方出示相关病例,作为一家全国知名医院,
两年时间该院脊柱骨折植骨融合内固定术做了几十上百例,
为什么其他的一例都拿不出!
不但做过的例子你拿不出,
脊柱外科教科书中、研究文献中支持此类手术方式的说法你也找不到!
因为这是个重大失误的手术!
我会不断把各种证据真相展示给大家,
让大家分析评论,让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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