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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产律师

婚前拆迁安置的承租公房婚后购买,离婚时如何分割

(2012-07-03 11:17)

标签: 房改房离婚分割 房产 分类: 分割继承

关键词: 婚前承租公房 离婚分割  拆迁安置房屋

案例:

张霞和赵光系夫妻关系,双方均系再婚。1996年,赵光作为被拆迁安置人,分得二居室公房一套。承租人为赵光。2000年,赵光和张霞登记结婚。2003年,赵光根据国家的房改政策,购买了该套房屋。共支付房款六万元。2006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在诉讼中,双方对房产的分割争议很大。张霞认为该套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均分。而赵光认为该套房产是其婚前的个人财产购买,不是以婚后共同财产购买,是婚前财产,且该套房屋是对本人进行的安置。应当全部归自己所有。法院经过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该房产市场价为40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双方离婚,房屋归赵光所有,赵光给付张霞房屋补偿款10万元。

王富利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婚前承租公房,婚后购买,因离婚而产生纠纷的诉讼案件。

本案的焦点是:1、该套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该套房屋应当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处理该类案件中,应当考虑两个问题,第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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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卖人拒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怎办

(2012-06-19 17:11)

标签: 房屋过户 房屋买卖 房产 分类: 房屋买卖

关键词:房屋买卖   房屋过户   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在买方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由于各种原因,比如房价上涨,出卖人反悔。以共有人未同意,无处分权等理由拒不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作为买受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对于买受人来讲,首先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房屋予以查封,然后及时将法院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王富利律师在代理相关房屋买卖合同中,积累丰富经验,很好的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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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承租权转让无效纠纷案

(2012-06-11 16:30)

标签: 房产 分类: 房屋买卖

关键词:公有租赁房屋 承租权转让  共居人 转让无效  善意取得

案例:段红与段海系父女关系,父女两原居住的平房于1995年拆迁,该房子拆迁后,分得一套公房,父女两为共居人,其中承租人为父亲。2000年,段红向房管所出具声明,原租赁合同丢失,补办新租赁合同,承租人为段红。段海因其他原因暂时未居住该套房屋中。2005年,段红与赵某通过中介签署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段红将该套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赵某,赵某支付转让费40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管所办理了转让手续,赵某与房管所签订了租赁合同,之后一直长期居住该套房屋之中。2007年,段海回来后,发现赵某居住该房屋,于是了解到段红将该套房屋使用权转让的事实。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段红与赵某签订的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并判决赵某返还房屋。赵某答辩称,该套房屋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原租赁合同承租人系段红一个人,我是善意取得该套房屋,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段红与赵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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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屋购买中的出资人和产权人的确定

(2012-06-08 15:42)

标签: 房改房的权利人 房产 分类: 房屋买卖

关键词:公有房屋买卖   出资人   产权人   财产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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